大家好,我是林晚舟,一名专_x0008_注于家事领域的律师。在我的执业生涯里,我见过太多伴侣从最初的甜蜜誓言,到后来因权益不清、义务不明而产生的隔阂甚至对簿公堂。今天,我想抛开冰冷的法条堆砌,和大家聊聊《婚姻法》中“夫妻权益义务”这个核心框架,它不仅仅是法律文本,更是我们经营婚姻关系的一份“理性地图”。

很多人认为,谈钱伤感情,谈法律更伤感情。但我的观察恰恰相反:对法律规则的清晰认知,不是为婚姻上锁,而是为它划出安全的跑道,让爱与责任能够更自由、更安心地奔跑。当你知道彼此的边界与支撑点在哪里时,那份信任反而会更加坚实。
权益共享:不只是“你的”或“我的”,更是“我们的”婚姻将两个独立的个体结合成一个经济与生活的共同体。法律上,这直接体现在夫妻共同财产制上。简单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你们双方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以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除非遗嘱或赠与合同明确只给一方),通常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一种深刻的捆绑与共享。我处理过一个案例,妻子为了家庭放弃职业发展,丈夫则全力投入事业并获得了公司股权。离婚时,丈夫认为股权是自己“挣来的”,与妻子无关。但根据法律,婚姻期间的股权增值部分属于生产经营收益,是典型的共同财产。最终,妻子获得了相应的补偿。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法律认可并保护那些无法用工资单体现的家庭贡献。权益的共享,是对“共同努力”这个婚姻内核的法律背书。
义务共担:从经济供养到精神扶助的全面承诺权利的另一面,是义务。夫妻间的义务,远比“赚钱养家”要丰富和深刻。
首先是相互扶养的义务。 这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法律强制规定。如果一方患病、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陷入困境,另一方有义务提供帮助。拒绝履行扶养义务,情节严重时可能构成遗弃。我曾协助一位因意外重伤的客户,向其配偶主张医疗费和生活费。法律在这个时候,成为了弱者最有力的支撑。
其次是家庭事务的共同承担。 现代法律精神越来越强调夫妻在抚养子女、照料老人、处理家务等方面的平等责任。这不是谁“帮”谁,而是共同履行对家庭的义务。实践中,一方因承担较多家庭义务而导致职业发展受限的,在分割财产时有权请求补偿。这体现了法律对无形付出的价值认可。
现实困境:当权益与义务的天平发生倾斜理想很丰满,但现实中的挑战层出不穷。最常见的问题,往往出现在财产约定不清、家庭责任分配失衡,以及一方权益被隐性侵害时。
比如“全职家庭主妇/夫”的权益保障。他们可能没有直接收入,但其劳动为配偶解除了后顾_x0008__x0008_之忧,创造了巨大的隐性价值。一旦婚姻破裂,这部分价值如何量化并得到补偿?《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新增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正是对此的回应。在具体适用时,需要考虑投入家务的时间、负担的强度、对另一方职业发展的支持程度等多重因素。
再比如“共同债务”的认定,曾是引发无数纠纷的雷区。过去有“婚姻期间债务即共同债务”的模糊认知,导致不少配偶莫名背债。现在法律明确了“共债共签”原则,或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的,才属于共同债务。这要求我们在面对大额借贷时,需要多一份共同决策的谨慎。
用法律智慧为婚姻护航:几个切实的建议谈论权益与义务,最终是为了更好地经营关系,而非预设分离。基于此,我想给大家几点建议:
- 坦诚沟通,建立共识:在婚姻的早期或重要节点(如购房、创业、生育),不妨开诚布公地讨论对财产管理、家庭分工、职业规划的期待。共识是最好的“婚前协议”。
- 了解基本规则,保留必要凭证:对共同财产的范围、个人财产的界定有基本了解。对于重大资产的取得、大额资金的流转,保留好合同、付款记录等凭证。这不是算计,而是对家庭资产的负责。
- 重视非经济贡献的价值:无论是照顾家庭还是支持对方深造,这些付出都值得被看见、被尊重、并在家庭决策中被赋予应有的权重。
- 在必要时寻求专_x0008_业帮助:如果面临复杂的财产问题或权益可能受损的情况,咨询专_x0008_业律师不是制造对立,而是通过理清法律脉络来寻找对家庭最有利的解决方案。
婚姻是一场需要情感与理性共同作用的漫长旅程。《婚姻法》中对于夫妻权益与义务的规定,就像旅程中的交通规则和保障系统。它不定义爱的浓度,却能为这份爱提供一份可持续的框架。了解它,运用它,不是为了防备对方,而是为了让我们在相爱时更加全心投入,在承担责任时更加义无反顾。最终,法律守护的,是那份我们愿意用一生去实践的、平等且相互尊重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