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林晚舟,一名在法制媒体深耕了十年的法律编辑。最近,我的朋友圈和读者群被一条消息频繁刷屏:“婚姻法明年要作废了!” 这短短几个字,配上各种惊叹号,确实让不少朋友心头一紧,已婚的担心财产归属生变,未婚的困惑未来如何保障权益。作为一名每天与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打交道的人,我觉得有必要从专_x0008_业视角,为大家拨开这层迷雾,看看这传言背后究竟是怎么回事。

<a href=/tag/1/ target='_blank'>对于</a>“婚姻法明年要作废”的传言,法律编辑为您<a href=/tag/271/ target='_blank'>厘清</a>真相

传言从何而来:一次法律体系的正常更新首先,我们必须明确一个核心概念: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并未“作废”。所谓的“作废”传言,实际上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颁布与实施。2020年5月28日,十叁届全国人大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法典》,并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它并非凭空创造,而是系统整合了原先散见于《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等九部法律的内容,进行编纂修订后形成的法典。其中,对于婚姻家庭的规定,被整合为《民法典》的“婚姻家庭编”。这意味着,原《婚姻法》的实质性内容经过修订和完善后,已经“升级”并融入《民法典》这个更大的法律体系中,其法律精神和主要规则得到了延续和发展,而非简单地被扔进废纸堆。

变与不变:婚姻家庭编带来了哪些新重点?那么,从原《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有哪些值得我们普通民众特别关注的变化呢?这绝不是“换汤不换药”,一些新的规定切实回应了社会发展的新需求。

更强调树立优良家风。 《民法典》第1043条首次将“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写入法律条文。这不仅仅是道德倡导,更是法律原则,在审理涉及抚养、赡养、离婚等家事纠纷时,会成为法官考量的重要因素。

设立离婚冷静期制度。 这是最受公众关注的一点。《民法典》第1077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_x0008__x0008_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这三十天,就是“离婚冷静期”。设置冷静期的初衷,是防止冲动离婚,给夫妻一个理性思考、修复关系的缓冲时间。对于感情确已破裂、经过深思熟虑的夫妻,三十天期满后双方共同到场,依然可以办理离婚。

完善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 针对现实中出现的“被负债”问题,《民法典》第1064条作出了更清晰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而一方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这一规定,加强了对未举债一方配偶权益的保护。

新增离婚家务劳动补偿制度。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这一条款,从法律上肯定了家务劳动的价值,为在家庭中付出较多的一方提供了救济途径。

面对新法,我们该如何规划婚姻家庭关系?了解了这些变化,我们不必恐慌,而应将其视为更清晰的行为指南和权益保障。

对于未婚人士,法律意识应走在婚姻_x0008__x0008_之前。 婚姻不仅是情感的结合,也是法律关系的建立。在婚前,双方可以就财产归属进行坦诚沟通。法律尊重意思自治,《民法典》允许夫妻通过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一份合法有效的婚前财产协议,并非感情的枷锁,而是对双方财产历史的尊重和对未来风险的理性管理。

对于已婚夫妻,关注重心在于经营与沟通。 法律为婚姻提供了底线保障,但幸福婚姻的核心在于彼此的信任、尊重与共同成长。了解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有助于在家庭重大财务决策上保持沟通一致。“离婚冷静期”的存在,或许能提醒我们在矛盾激化时,先尝试冷静沟通,或寻求专_x0008_业婚姻家庭咨询师的帮助,而非径直走向登记处。家务劳动补偿制度,则鼓励家庭成员更公平地分担家庭责任,看见彼此的付出。

对于所有家庭成员,家风建设有了法律内涵。 尊老爱幼、夫妻和睦、邻里互助,这些传统美德如今与法律精神同频共振。在处理家庭内部矛盾时,多一份体谅与宽容,往往比单纯计较法律权利义务更能解决问题,促进家庭和谐。

作为法律编辑,我常常感到,法律就像一套不断升级的操作系统,它试图为复杂的人际关系和社会运行提供更公平、更高效的底层规则。从《婚姻法》到《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演进,正是这套系统的一次重要迭代。它没有否定婚姻家庭的价值,而是试图用更细致、更与时俱进的条款,去守护这份价值。

所以,下次再听到“婚姻法要作废”的说法,你可以 confidently 地告诉对方:不是作废,是升级了。我们的任务不是焦虑,而是去了解新规则,然后,带着这份了解,更智慧、更从容地去经营我们珍视的爱与家。法律永远在身后,为你的合法权益托底,但生活的温度与色彩,始终掌握在你自己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