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江苏执业多年的婚姻家事律师,我每天都会接触到形形色色的婚姻法律咨询。很多当事人都是在婚姻出现危机时,才第一次认真审视《江苏省婚姻法》这个看似熟悉却又陌生的法律体系。今天,我想从实务角度,为大家梳理这部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法律中,最值得关注的核心要点。

在婚姻关系中,财产问题往往是最容易引发争议的焦点。《江苏省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作出了明确界定。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等,都属于共同财产。而婚前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金等则属于个人财产。
我处理过这样一个案例:王女士婚前购买了一套房产,婚后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判决房产归王女士所有,但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增值,需要给对方适当补偿。这个判决充分体现了法律对个人财产和共同财产的平衡保护。
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江苏省各级法院始终秉持"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两周岁至八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等因素;八周岁以上的子女,则会尊重其真实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抚养费的确定并非一成不变。如果子女因患病、上学等导致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可以要求增加抚养费。我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件,就是因为孩子考取了私立学校,法院支持了增加抚养费的诉求。
《江苏省婚姻法》明确禁止家庭暴力,这一规定与《反家庭暴力法》形成了有效衔接。家庭暴力不仅是离婚的法定理由,受害者还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在我的执业经历中,发现不少受害人因为证据意识薄弱,导致维权困难。建议遭遇家暴时,要及时报警、就医,保留好相关证据。去年我协助的一位当事人,就是凭借报警回执、伤情照片和医院诊断证明,成功获得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最终判决离婚。
协议离婚"冷静期"制度实施以来,我在实务中观察到,这个制度确实让部分冲动离婚的夫妻重新审视婚姻。根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_x0008__x0008_之日起叁十日内,任何一方都可以撤回申请。
需要提醒的是,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如果一方存在家暴、赌博等恶习,另一方通过诉讼离婚不受冷静期限制。我曾经遇到一位长期遭受家暴的当事人,通过诉讼离婚,在两个月内就解除了婚姻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江苏省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
这个规定有效地防止了"被负债"情况的发生。去年我代理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前夫在婚姻期间擅自借款用于赌博,法院最终认定这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离婚诉讼尚未终结,或者婚姻关系被宣告无效、撤销,继承权会受到影响。我曾经处理过一个遗产纠纷,被继承人在离婚诉讼期间突然去世,由于其婚姻关系尚未正式解除,配偶仍然享有继承权。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建议每对夫妻都应该对《江苏省婚姻法》有基本了解。这不仅是为了防范风险,更是为了在婚姻生活中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立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当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最好及时咨询专_x0008_业律师,获得有针对性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