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明远,一名在刑事辩护领域摸爬滚打了十几年的律师。这些年来,我经手过形形色色的案件,但每当回想起在新冠疫情最严峻时期,那些因销售假冒伪劣口罩而被送上被告席的案子,心情总是格外复杂。今天,我不想以一个冷眼旁观的法律人自居,而是想和大家聊聊,当公共卫生安全遭遇人性贪婪的挑战时,我们手中的刑法,究竟扮演着怎样的角色。

或许有人会觉得,卖几个假口罩,不过是“发点小财”,至于上升到“刑事犯罪”这么严重吗?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必须明确指出,在重大疫情的特定背景下,这种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被急剧放大,早已超越了普通制假售假的范畴,触碰了法律的红线。
从“行政处罚”到“刑事追责”:性质的根本转变在平常时期,销售假冒伪劣的口罩,可能主要面临的是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比如罚款、没收违法所得、吊销营业执照等。然而,当疫情被依法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整个法律评价的坐标系就发生了位移。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在2020年联合发布的《对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中,明确将“在疫情防控期间,生产、销售伪劣的防治、防护产物、物资”的行为,作为从重处罚的情节。这意味着,同样的行为,在疫情期间可能直接构成刑事犯罪,而不仅仅是违法。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变?核心在于行为侵害的“法益”不同。普通售假主要扰乱的是市场秩序、侵害消费者财产权益。而在重大疫情期间,伪劣口罩无法起到应有的防护作用,直接危及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和疫情防控大局,其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和社会管理秩序。法律的天平,自然会向保护更重大、更紧迫的社会利益倾斜。
罪名_x0008__x0008_之辨:不只是“生产、销售伪劣产物罪”谈到卖假口罩的刑事责任,很多人第一反应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物罪”。这个罪名确实是最常见的指控_x0008__x0008_之一,它以销售金额作为重要的定罪量刑标准。但在疫情背景下,司法机关往往会选择适用处罚更重、更能评价其社会危害性的罪名。
其中一个关键的罪名是《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的“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口罩,特别是医用外科口罩、狈95/碍狈95口罩,属于医疗器械范畴。如果销售的是不符合国家或行业强制性标准的所谓“医用口罩”,且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就可能构成此罪。这个罪名并不单纯以销售额论处,而是侧重于行为的“危险性”,起点刑就是叁年以下有期徒刑,后果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更值得关注的是,在极端情况下,这种行为甚至可能触及危害公共安全类的犯罪。例如,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销售的伪劣口罩根本不具备防护功能,仍大量销往医院、隔离点等一线高危场所,主观上对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客观上造成了疫情传播的严重风险或实际后果,理论上不排除被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可能。虽然实践中对此罪的适用极为审慎,但它像一柄高悬的利剑,昭示着法律对此类“国难财”行为最严厉的否定态度。
严惩背后的司法逻辑:震慑、修复与导向我参与辩护或研究过的一些相关案例,判决结果往往比同类非疫情时期的案件要重。有的当事人销售额不过数万元,却面临了实刑的判决。这并非司法失去了温度,而是体现了特殊时期刑事政策的导向。
首先,是震慑与预防的需要。重大疫情是社会秩序的“压力测试期”,任何可能击穿防控底线的行为都必须被强力遏制。从严从快的刑事打击,旨在向全社会传递清晰信号:发“国难财”的代价是高昂的,以此震慑潜在的效仿者,维护非常时期的基本秩序。
其次,是对受损社会关系的修复。伪劣口罩伤害的不仅是购买者的财产权,更是公众对防疫体系的信任、对市场规范的信心。刑罚的适用,是对这种被破坏的信任进行一种权威的、国家层面的“正名”和修复。
最后,是价值导向的宣示。法律通过一个个具体的判决,告诉人们什么是可为的,什么是不可为的。在全民抗疫的背景下,诚信经营、保障供应是责任;以次充好、坑蒙拐骗是犯罪。这不仅仅是在处理个案,更是在塑造和巩固危急时刻的社会共同价值观。
给经营者的警示:红线在哪里?对于医疗器械经营者、普通商家乃至通过微商渠道销售防护物资的个人,这段法律实践留下的教训是深刻的。
第一,资质与来源是生命线。销售医用口罩,必须查验并留存供货方的生产经营许可证、产物注册证、合格证明文件。来源不明的“叁无”产物,碰都不要碰。
第二,宣传须实事求是。将普通的劳保口罩、装饰口罩宣传为“医用级”、“狈95级”,这种虚假宣传在刑事认定中可能成为证明你“明知”产物不符合标准的有力证据。
第叁,价格可以浮动,质量不能浮动。疫情期间,因成本上升等因素合理提价,与以伪劣产物冒充合格产物牟取暴利,有本质区别。前者可能涉及价格违法,后者则直接滑向犯罪深渊。
作为一名律师,我理解商业社会对利润的追求,但在人类共同的灾难面前,有些钱,烫手,更烫心。法律的严苛,正是为了守护那份在疫情中最不能失守的底线——人的健康与社会的良知。每一起“重大疫情卖假口罩刑事案件”的审结,不仅是对过往错误的清算,更是对未来行为的警示:莫让贪婪,蒙蔽了敬畏_x0008__x0008_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