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律师,在婚姻家事领域执业已经超过十年。几乎每周,我都能接到类似的咨询电话,电话那头的声音往往充满了愤怒、无助和困惑:“林律师,我老公背着我给那个女人买房买车,花的都是我们夫妻的钱,我能要回来吗?” 每当这时,我都会明确地告诉我的当事人:在法律上,原配追回被配偶擅自赠与“小叁”的夫妻共同财产,是完全有可能的,但这并非一场简单的道德审判,而是一场需要严谨证据和法律策略的战役。

夫妻共同财产给小三了原配能<a href=/tag/3189/ target='_blank'>追回来</a>吗法律告诉你:能,但有<a href=/tag/207/ target='_blank'>条件</a>!

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一下这个让无数家庭痛心的问题:当夫妻共同财产被一方擅自赠与他人时,法律究竟为我们铺设了怎样的救济路径?

核心原则:夫妻共同财产不可单方任意处置要理解能否追回,首先要锚定一个法律基石——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的“共同所有”意味着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什么叫平等的处理权?它并不意味着任何一方可以随心所欲地把钱赠送给婚姻关系_x0008__x0008_之外的第叁人,尤其是基于不正当的男女关系。对于日常家庭生活所需的小额开支,一方可以自行决定,这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范畴。但像购置房产、车辆、赠送大额现金或奢侈品这类重大财产处分行为,远远超出了日常家事的范围,必须建立在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

当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将大额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婚外异性,这首先侵犯了配偶对共同财产的平等处分权。从法律性质上看,这种赠与行为因为处分了不属于赠与方个人完全所有的财产,且通常违背公序良俗,其效力是存在严重瑕疵的。

追回的法律武器:赠与合同无效_x0008__x0008_之诉在司法实践中,原配追回财产最主要的法律途径是提起“确认赠与合同无效”的诉讼。这里的法律逻辑链条非常清晰:

  1. 标的物不属于赠与人单独所有:丈夫(或妻子)赠与“小叁”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他/她无权单独进行全部处分。
  2. 赠与目的违背公序良俗:这种赠与往往是基于和维持不正当的婚外情关系,严重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家庭伦理。《民法典》第八条和第一百五十叁条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背公序良俗;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3. 行为侵犯了配偶的合法权益:该赠与行为直接损害了原配的合法财产权益。

因此,原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共有人和权利被侵害方,完全有资格作为原告,将配偶和受赠人(即“小叁”)列为共同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该赠与行为无效,并要求受赠人返还全部财产。

近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判决已形成高度统一的共识:支持原配的诉讼请求。法院普遍认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婚外情对象,不仅侵犯了另一方的财产权,也违反了婚姻的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原则,故赠与行为自始无效,受赠人应当予以返还。

关键所在:证据的收集与固定法律上的道理讲通了,但官司能否打赢,九成的功夫在法庭_x0008__x0008_之外,在于证据。在我的执业经历中,很多当事人情绪激动,但一问到具体证据,往往只有模糊的猜测和聊天记录片段,这是远远不够的。你需要构建一个坚实的证据体系:

  • 证明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的证据:这是认定赠与违背“公序良俗”的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亲密的微信/短信聊天记录、照片、视频、录音、开房记录、证人证言等。
  • 证明财产赠与事实的证据:这是核心中的核心。你需要搞清楚:钱是怎么给的?给了多少?给了谁?具体证据包括: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务必显示完整账号信息)、购房合同/付款凭证、车辆购置合同及过户记录、购买奢侈品的发票等。这些证据要能清晰勾勒出“配偶”向“特定第叁人”转移“特定财产”的完整链条。
  • 证明所用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虽然婚姻期间收入一般推定为共同财产,但提供配偶的收入证明、家庭主要资产的来源证明,可以加强论证。

这里我必须提醒一点:证据的收集必须合法。通过侵犯他人隐私、安装窃听设备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证据,很可能不被法庭采纳,甚至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在必要时,咨询律师或申请法院进行调查取证是更稳妥的方式。

追回的范围:是全部返还还是部分返还?这是当事人最关心的问题_x0008__x0008_之一。答案是:原则上应当全部返还。

因为赠与行为被整体认定为无效,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后,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既然赠与的财产本身是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受赠人自然应当将获赠的财产全部返还。

在司法判决中,返还的标的物可能是:

  • 直接返还现金。
  • 返还用赠与款项购买的房屋、车辆等实物。如果房屋、车辆已经登记在受赠人名下,则判决其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手续,返还给原配夫妻双方。
  • 如果财产无法返还(如已消费的旅游、餐饮费用),则折价补偿。

有一种误解需要澄清:有人认为,配偶只能追回属于自己那一半的财产(例如,丈夫赠出100万,妻子只能追回50万)。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法院判决返还的是被不当处分的“整个”夫妻共同财产,返还后的财产恢复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状态。至于夫妻内部如何分割,那是离婚诉讼或婚内财产分割要解决的问题,与向第叁人追回财产是两回事。

现实困境与策略建议追回财产的道路在法理上是清晰的,但在现实中可能布满荆棘。例如,证据被对方销毁或隐匿,财产被多次转移难以追踪,受赠人已将财产挥霍且无偿还能力等。

作为你的律师,我通常会给出这样的策略建议:保持冷静,谋定后动。在摊牌前,尽可能秘密地完成核心证据的收集工作。综合考量,选择路径。是直接提起诉讼,还是先发送律师函施加压力?是否需要同时申请财产保全,防止对方转移资产?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评估。明确核心目标是追回财产。诉讼过程中,情绪化的互相指责有时会偏离核心目标。我们的法律行动应始终聚焦于财产返还这一核心诉求。

最后,我想说的是,法律是维护社会公平和公民权益的最后盾牌。当婚姻遭遇背叛,财产遭受侵害时,法律赋予了原配有力的武器。了解这些权利,并采取理性、合法的方式去捍卫它,不仅是为了挽回经济损失,更是对自身尊严和婚姻价值的一种郑重宣示。每一份夫妻共同财产,都凝结着家庭共同奋斗的心血,它理应被尊重,被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