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薇,一名处理了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每天,我的咨询室里都会上演相似的场景:曾经亲密的伴侣,如今对簿公堂,除了分割财产,更棘手、更伤感情的,往往是那些理不清的“债”。一方说:“这是他个人做生意赔的,凭什么让我一起还?”另一方则反驳:“这钱当时是给家里买车用的,是夫妻共同债务!”争吵的背后,是对《民法典》婚姻家庭编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规则的巨大困惑与误解。今天,我们就抛开情绪,冷静地剖析一下,婚姻中的那些“债”,在法律的天平上究竟如何衡量。

<a href=/tag/6/ target='_blank'>婚姻法</a>对于<a href=/tag/4871/ target='_blank'>债权债务</a>:离婚时,欠的钱到底该谁还

一、 从“共债共签”到“共同生活”:一道清晰又模糊的界线

2021年《民法典》实施后,其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为夫妻债务的认定树立了新的、更明确的标杆。它确立的核心原则,我们可以通俗地理解为“内外有别,签字优先”。

对于债权人(也就是借钱出去的人)而言,最稳妥的方式就是确保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事后追认。这就是“共债共签”原则。只要白纸黑字有双方的签字,这笔债务在法律上几乎毫无争议地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双方都有偿还义务。这个规则极大地保护了交易安全,也提醒我们,在涉及大额家庭支出时,共同决策、共同签字的重要性。

然而,生活远比法条复杂。更多纠纷产生于一方独自举债,另一方毫不知情的情况。这时,法律划出了另一条判断标准:该债务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老人赡养、医疗)所负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比如,丈夫以个人名义贷款为孩子支付了高昂的国际学校学费,这笔钱虽然是他一人所借,但用途明确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妻子同样需要承担还款责任。

难点就在于“共同生产经营”。如果一方开店、办厂,另一方并未实际参与经营,但经营所得用于了家庭生活,那么因此产生的经营性债务,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反_x0008__x0008_之,如果一方举债用于个人挥霍、赌博,或者投资与家庭完全无关且未产生家庭收益的项目,这笔债务就属于其个人债务。实践中,如何证明“用于”或“未用于”共同生活,往往成为法庭上举证与辩论的焦点。

二、 法庭上的攻防战:证据是唯一的“解语花”

在我代理的一起案件中,王女士在离婚时突然被丈夫的债权人起诉,要求她共同偿还丈夫在婚内欠下的200万元债务。丈夫声称这笔钱用于投资一个项目,项目失败导致血本无归。王女士则坚称对此毫不知情,家庭也从未从所谓的“项目”中获得过一分钱收益。

庭审变成了证据的较量。我们调取了王女士家庭近叁年的银行流水、消费记录,证明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是双方的工资,生活水平稳定,并无大额不明资金流入。同时,我们申请法庭调查债务人(王女士丈夫)所称的投资项目,发现其公司账目混乱,资金流向不明,且与家庭账户毫无交集。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观点,认为债权人未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判决该债务为王女士丈夫的个人债务。

这个案例清晰地告诉我们,当一方对债务提出异议时,举证责任并非完全固定。债权人需要初步证明债务存在且发生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而对于“是否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这一关键事实,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濒迟;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驳迟;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如果举债方(或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推定为共同债务;如果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则债权人需要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证明该债务确实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作为不知情的一方,则需要积极收集证据,证明债务与家庭生活无关,比如分居证明、个人消费与家庭消费分离的记录等。

三、 婚前债务与虚假债务:两个需要警惕的“深坑”

除了婚内债务,还有两类特殊情况需要警惕。

首先是婚前债务。原则上,一方的婚前个人债务由其个人财产偿还。但是,如果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婚前债务所购置的财产(比如房产、车辆)在婚后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并且转化为了夫妻共同财产,那么这笔债务也可能被要求用夫妻共同财产来清偿。这其中的逻辑在于,债务转化为了家庭共同享有的资产,因此需要用共同财产来“买单”。

更令人深恶痛绝的是“虚假债务”。在离婚诉讼中,一方与亲友串通,伪造借条,制造虚假债务,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或让另一方背上沉重负担的情况时有发生。面对这种情况,另一方需要保持高度警惕。法院在审查时,会对债务产生的时间、金额、支付方式(尤其是大额现金交付)、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关系、债务用途等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常理、缺乏银行流水佐证、债权人陈述漏洞百出的“债务”,很难得到法庭的认可。我曾协助当事人通过申请笔迹形成时间鉴定、质疑所谓“现金交付”的合理性等方式,成功戳穿了对方伪造债务的企图。

四、 给围城内外的你:一份对于“债”的理性清单

法律是冰冷的规则,但婚姻需要温暖的智慧。为了避免未来在“债”的问题上纠缠不清,无论是即将步入婚姻,还是正在经营婚姻,我都建议你保持一份理性:

  1. 大额支出,共同决策。 对于明显超出家庭日常消费水平的大额举债,如购房、购车、重大投资,务必坚持夫妻双方共同知情、共同签字。这不仅是对债权人负责,更是对婚姻和伴侣的尊重。
  2. 家庭财务,保持透明。 建立相对透明的家庭财务沟通机制,了解家庭的主要收入、负债和重大开支流向。这并非不信任,而是共同承担家庭责任的体现。
  3. 保留证据,有备无患。 养成良好的记账和保留凭证的习惯。区分个人账户与家庭共同账户,对于大额资金往来,尽量使用银行转账并注明用途。
  4. 遭遇纠纷,冷静应对。 如果面临离婚时的债务纠纷,不要被情绪左右。第一时间咨询专_x0008_业律师,梳理债务情况,积极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在法律框架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婚姻是一场合伙,始于情感,但终究无法脱离财产与债务的现实。理解《婚姻法》对于债权债务的规定,不是为了在婚姻中锱铢必较、互相提防,而是为了在爱的基石上,建立起清晰的权利义务边界,让双方都能更安心、更坦诚地携手前行。当你知道法律的底线在哪里,你反而能更自由地去经营信任与付出。毕竟,最好的婚姻,是既能共享甘甜,也能在法律的护航下,明晰地共担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