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处理了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我常常在咨询室里看到这样的场景:一对夫妻,或者即将步入婚姻的情侣,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或眼下的困惑而来。他们的问题五花八门,从房产加名到彩礼归属,从子女抚养到债务分担。但在解答这些具体问题_x0008__x0008_之前,我总会先和他们聊聊一个更根本的东西——我国《婚姻法》的几项基本原则。很多人觉得这些原则是“大道理”,离自己的生活很远。但我想说,恰恰是这些看似抽象的原则,像一副隐形的铠甲,默默守护着每一个家庭的根基,在风平浪静时是准则,在惊涛骇浪时是底线。今天,我就以“林芳律师”的视角,和大家深入探讨一下,婚姻法中哪项基本原则,与我们普通人的幸福息息相关。

自由、平等、一夫一妻:现代婚姻的叁大支柱打开《婚姻法》总则,开宗明义的前叁条,就确立了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这叁项基本原则。它们共同构成了现代文明婚姻制度的基石。
婚姻自由,意味着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这不仅仅是“想结就结,想离就离”的个人任性,其法律内核是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在我接触的案例中,仍有不少因父母强烈干预而仓促结婚,最终导致悲剧的个案。法律赋予你的这项自由,是让你基于独立意志做出人生重要选择的权利保障。
一夫一妻制,则是社会伦理和法律对婚姻排他性的双重确认。它反对任何形式的公开或隐蔽的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行为。这项原则维护的不仅是配偶的身份利益,更是对夫妻间忠诚义务的法律背书。在涉及财产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时,违反这一原则往往会导致法律上的不利后果。
而男女平等原则,则贯穿于婚姻家庭关系的方方面面。它意味着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从婚前的职业选择、社会交往,到婚后的财产管理、子女教育、家务分担,法律的精神都倡导一种伙伴式的平等关系。现实中,“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模式本身不违法,但若因此演变为一方对另一方的控制和压迫,就背离了平等的原则。
“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倾斜保护的温情底色如果说前叁项原则是构建一个平等、自由的婚姻框架,那么“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这一原则,则为这个框架涂抹上了一层温情的底色。它体现了法律对弱势群体的特殊关怀,是一种实质意义上的公平。
在离婚案件中,这一原则有非常具体的体现。例如,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这里的“照顾女方”,并非因为女性是弱者,而是考虑到在传统社会结构及生理特点下,女性往往在家庭投入、职业发展上可能付出更多机会成本,或在离婚后可能面临更大的经济压力。同样,在子女抚养权归属上,“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是最高准则,确保孩子不会成为父母婚姻破裂的最大受害者。而对于老人,法律则规定了子女的赡养义务,保障他们老有所养。
这项原则告诉我们,婚姻法不是冷冰冰的规则汇编,它看到了家庭关系中实际存在的不平衡,并试图通过法律手段进行矫正和弥补,让法律的正义带有温度。
当原则照进现实:案例分析中的“隐形铠甲”作用让我们看一个我经手的真实案例(已做隐私处理)。王女士和丈夫李先生结婚八年,婚后李先生创业,王女士辞职照顾家庭并协助处理公司事务。后因感情破裂诉讼离婚。李先生认为公司是他一人创办经营,属于其个人财产。而王女士则主张其中包含她的心血贡献。
在这个案件中,多项基本原则共同发挥了作用。首先,根据“男女平等”及婚后所得共同制原则,李先生创业于婚后,公司经营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其次,王女士辞职持家、协助经营,其家务劳动价值和间接贡献根据“保护妇女权益”原则应得到认可。最终,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不仅将公司股权增值部分认定为共同财产,还基于对女方及承担主要抚养责任子女(孩子判归王女士)的照顾,判决王女士获得了高于均等比例的分割份额。
你看,当婚姻出现裂痕,具体条文在解决纷争,而基本原则则在更高层面指引着裁判的方向,确保结果不偏离公平正义的轨道。它就像那副“隐形铠甲”,平时感觉不到它的存在,但在关键时刻,它能为你抵御不公,守护你应得的权益。
你的“铠甲”需要主动穿戴:将法律原则融入生活智慧理解了这些基本原则,对我们普通人而言,最大的意义不在于打官司,而在于经营婚姻。它们应该成为我们处理家庭关系的一种思维方式和行为准则。
在筹划结婚时,想想“平等”原则,或许能促使你们对婚后的财产管理、职业规划进行一次坦诚的沟通。在家庭日常中,体悟“保护弱势”的精神,能让丈夫更理解妻子生育、育儿的辛苦,也能让子女和老人感受到更多的家庭责任与温暖。当矛盾初现时,“婚姻自由”的原则提醒你,婚姻是一种基于爱情的合作关系,需要双方共同努力维系,但它也保障你在关系彻底破裂时拥有退出的尊严和权利。
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不是悬在空中的教条,而是可以落地的生活哲学。它告诉你,法律在鼓励什么样的婚姻关系——那是一种基于自由选择、人格平等、相互扶助、充满责任感的关系。主动用这些原则来审视和建设你的婚姻,就是在为自己和家庭穿上最坚固的“铠甲”。
作为律师,我最终希望的是,大家是因为了解而尊重这些原则,因为运用而受益于这些原则,而不是在关系破碎时,才被迫通过诉讼来感受它们的力量。让法律的原则,成为你守护幸福的智慧,而非最后救济的工具,这或许是婚姻法给予我们每个人最宝贵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