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薇,一名执业超过十五年的婚姻家事律师。这些年,我经手了太多因《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而陷入绝境的案件,也因此,我被许多同行和客户称为“擅长反婚姻法24条律师”。这个标签背后,不是对抗法律,而是致力于在现行法律框架下,为那些莫名背负巨额夫妻共同债务的无辜者,寻找一条清晰可行的自救路径。今天,我不谈晦涩的法理,只想和你聊聊,当一纸婚书可能意味着无穷的债务风险时,我们该如何保持清醒,并保护自己。

当婚姻成为债务<a href=/tag/335/ target='_blank'>陷阱</a>:一位擅长反婚姻法24条律师的<a href=/tag/1710/ target='_blank'>忠告</a>与<a href=/tag/90/ target='_blank'>破局</a>_x0008__x0008_之道

那道曾让人“谈婚色变”的“24条”阴影或许你听过这样的故事:婚姻走到尽头,本该是情感的了断,却意外收到一纸传票,要求你为前夫(或前妻)在婚姻期间欠下的、你毫不知情的巨额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2018年《民法典》相关司法解释出台前,这样的悲剧很大程度上源于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推定规则。

该条款的核心在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原则上会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除非,非举债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夫妻双方实行了分别财产制且债权人知道该约定。在司法实践中,这两个“除外”条款的证明难度极高,几乎将举证责任完全压在了毫不知情的配偶身上。这导致大量“被负债”的案例发生,尤其是当一方恶意举债、甚至与债权人串通时,另一方往往维权无门。

我代理过一位女性当事人林女士。离婚后叁年,她突然被起诉,要求偿还前夫在婚内为第叁者购置房产而向私人借贷的300万元。她对这笔债务一无所知,前夫也早已失联。根据当时的“24条”逻辑,她极有可能败诉。这个案子,我们最终通过艰难地收集证据,证明该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且债权人对此知情,才为她赢得了胜诉。但这个过程,耗费了她整整两年的时间和巨大的精神压力。

曙光与挑战并存:法律修订后的新战场2018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对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对“24条”的推定原则进行了根本性修正。随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吸收了该司法解释的精神,确立了当前审理夫妻债务的核心规则:“共债共签”原则和“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标准。

这意味着,法律的天平开始向公平倾斜。现在,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自然是共同债务。而对于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原则上不属于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举证责任的转移,是这次修订最大的亮点。对于超出家庭日常开支的大额债务,证明责任落在了债权人肩上。这极大地保护了未举债配偶一方的合法权益,打击了通过虚构债务侵占夫妻财产或损害配偶利益的行为。

然而,这绝不意味着风险完全消失。法律条文是静态的,现实生活却是动态且复杂的。“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边界如何界定?几十万的投资借款算不算?一方经营公司亏损产生的债务,另一方是否必然免责?“债权人能够证明”的标准又有多高?这些,都成为了我们这些“擅长反婚姻法24条律师”新的战场。修订后的法律提供了更公平的武器,但如何运用好这些武器,依然需要专_x0008_业的策略和细致的证据工作。

给你的核心建议:在婚姻中保持“财务清醒”法律是事后救济的底线,而事前防范才是最高明的智慧。结合我的执业经验,我想给所有身处或即将进入婚姻关系的人几点切实的建议:

第一,建立透明的家庭财务沟通机制。 婚姻是共同体,财务信息不应成为秘密。定期、坦诚地交流家庭收支、投资负债情况,是建立信任的基础,也能及时发现异常苗头。

第二,对“共债共签”原则抱有最高敬意。 如果配偶要求你为他/她的大额借款签字担保,或者你发现他/她可能在进行远超家庭承受能力的借贷,务必提高警惕。不要因为感情或面子而轻易签字,你的签名具有法律效力。对于非你本人意愿的债务,坚持“不签名、不追认、不默认”。

第三,注意留存证据,区分财产流向。 尽量使用自己的个人账户进行个人消费和大额支出。如果家庭经济混同严重,注意保留能证明借款并未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证据,例如,借款期间家庭并无重大开支、款项直接转入第三方账户、你与配偶长期分居等。

第四,当风险来临,果断寻求专_x0008_业帮助。 一旦因配偶债务被起诉,慌乱和情绪化解决不了问题。第一时间咨询专_x0008_业婚姻家事律师,尤其是处理过大量类似纠纷的律师。我们需要迅速梳理债务形成时间、用途、资金流向,评估债权人的证据是否扎实,从而制定最有利的应诉或谈判策略。

婚姻的本质是爱与责任,但它不应成为财务风险的“无限连带担保”。法律的进步为我们筑起了更坚固的防线,但每个人都是自己财产安全的第一责任人。作为一名长期关注并处理此类案件的律师,我始终相信,法律的温度在于它能在复杂的人情与冰冷的债务_x0008__x0008_之间,找到那份属于个体的、应有的公平。保持财务上的清醒与独立,不仅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婚姻关系一种更健康的诠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