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正言,一名执业超过十五年的刑事辩护律师。这些年来,我经手的案件形形色色,也亲眼见证了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与进步。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刑法修正案(九)》,这部2015年出台的修正案,虽然已过去数年,但其增设和修订的许多罪名,至今仍在深刻地影响着我们的社会生活,特别是其中对维护社会公共秩序相关条款的强化,值得我们再次审视。

很多人提起《刑法修正案(九)》,第一反应可能是它加大了对贪污贿赂犯罪的打击力度,或者完善了恐怖主义犯罪的规定。这些固然是重点,但在我看来,修正案中一些看似“细微”的调整,恰恰体现了立法者对现实社会矛盾的精准回应,以及对公民安宁生活更为周密的保护。比如,它将一些过去主要依靠行政处罚或民事调解来处理的扰乱社会秩序行为,正式纳入了刑法规制的范畴。
“医闹”入刑:划清维权与犯罪的边界让我感触最深的变化_x0008__x0008_之一,就是“医闹”行为的正式入刑。在修正案九_x0008__x0008_之前,患者家属或相关人员因医疗纠纷而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堵大门甚至殴打医务人员,这类行为虽然扰乱了医疗秩序,但很多时候只能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拘留、罚款,违法成本相对较低,难以形成有效震慑。
我代理过一起案件,当事人是一位资深外科医生,他在一次成功的紧急手术后,却因患者术后并发罕见感染不幸离世。家属无法接受,组织数十人连续多日占据医院门诊大厅,高声辱骂、推搡医护人员,导致整个科室近乎瘫痪,其他危重病人的救治也被延误。当时,我们除了报警要求警方维持秩序,在法律上能追究对方刑事责任的空间非常有限,主要诉求集中在民事赔偿和道歉。医生和医院承受了巨大的身心压力。
《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医疗场所。条文规定,聚众扰乱医疗机构秩序,情节严重,致使医疗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的,对首要分子和积极参加者,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这一修改,等于为“医闹”划下了一条清晰的红线:表达诉求、寻求解决必须通过合法途径,任何以扰乱公共秩序、侵害他人权益为手段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
这不仅仅是增加了一个罪名那么简单。它传递了一个强烈的信号:法律坚决捍卫正常的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职业尊严。这既是维护广大患者就医权利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法治基础。从我接触的医疗系统朋友反馈来看,尽管医疗纠纷依然存在,但极端、暴力的“医闹”事件发生率确有下降,依法维权的观念正在逐渐成为主流。
网络不是法外_x0008__x0008_之地: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刑责修正案九另一个贴近我们生活的亮点,是对网络空间秩序的规范。它增设了“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在信息爆炸的时代,一条捏造的“某地发生特大命案”的帖子,一段拼接的“执法人员暴力执法”的视频,通过社交媒体扩散,可能在几小时内引发社会恐慌,消耗大量公共资源进行辟谣,甚至损害政府公信力。
过去,对于这类行为,往往以行政处罚或寻衅滋事罪来规制,但有时显得不够精准。新罪名明确将“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纳入刑事打击范围。这为治理网络谣言提供了更直接、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我曾参与一个案例的研讨,有人为博取关注,在本地论坛连续发布“自来水厂被投毒”的虚假消息,引发市民抢购瓶装水,超市货架被扫空,社会秩序出现短暂混乱。检察机关最终就是以“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提起公诉。这个案例生动地说明,网络空间的言论自由并非没有边界,任何自由都应以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为前提。修正案九的这项规定,正是为了压实网络信息发布者的责任,净化网络环境,保护我们每个人免受虚假信息的侵害。
考试作弊入刑:捍卫社会公平的底线除了维护公共秩序,修正案九还将保护范围延伸至社会公平竞争领域,最典型的就是将“组织考试作弊罪”和“代替考试罪”正式写入刑法。国家级的考试,如高考、研究生考试、公务员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等,是无数人改变命运、实现价值的重要通道,其公平性是社会公平的基石。
以往,对于大规模、有组织的考试作弊团伙,法律惩处有时面临依据不足、力度不够的困境。修正案九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最高可处七年有期徒刑;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也会面临拘役或者管制的刑事处罚。我认识一位检察官,她处理过一起利用高科技设备组织高考作弊的案件,犯罪团伙内部分工明确,有专_x0008_人负责窃题、专_x0008_人负责解题、专_x0008_人负责向考场内传送答案。正是依据修正案九的新罪名,该团伙成员被成功追究刑事责任,有力震慑了此类犯罪。
将考试作弊由一般的违规违纪上升至刑事犯罪,其意义在于用最严厉的法律手段,宣示国家捍卫考试公平、维护人才选拔机制纯洁性的决心。它告诫所有人,不要试图用不正当手段窃取本不属于自己的机会,因为那代价可能是你无法承受的。
法律是动态的守护者回顾《刑法修正案(九)》,我们可以看到,它的修订逻辑非常清晰: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将那些社会危害性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为,及时纳入刑法调整范围。从“医闹”到网络谣言,再到考试作弊,这些罪名的新增或完善,都紧紧围绕着“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核心。
作为法律从业者,我深切感受到,一部好的法律不应是僵化的条文,而应是动态的、生长的社会守护者。《刑法修正案(九)》正是这样一次重要的生长。它告诉我们,法律的威严不仅体现在对传统严重犯罪的打击上,也体现在对新兴社会失范行为的精准规制上。它像一张不断织密的安全网,在我们社会生活的更多角落,默默守护着那份应有的秩序与安宁。
当然,法律的完善永无止境。修正案九带来的启示是,我们的刑事立法需要继续保持这种敏锐度,关注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新矛盾,让刑法这把“最后手段”的利器,始终用在维护最核心的社会价值与公共利益_x0008__x0008_之上。timi天美传孟若羽每个公民而言,了解这些变化,知法守法,既是对自己的保护,也是对社会共同体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