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砚,一名专_x0008_注于刑事辩护的律师。在我的执业生涯中,经常有当事人或家属带着焦虑和困惑找到我,他们的问题常常围绕着一个看似程序性、实则关乎人身自由与权利核心的环节——刑事传唤。尤其是当“传唤”变成“连续传唤”时,那种无形的压力和对法律模糊地带的恐惧,往往让普通人不知所措。今天,我想抛开那些冰冷的法条堆砌,和大家聊聊“刑事连续传唤”背后,法律究竟为我们划定了怎样的权利边界,以及当面对它时,我们该如何清醒而有力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刑事传唤,作为公安机关调查刑事案件时通知嫌疑人到案接受询问的一种措施,本身是法律赋予侦查机关的权力。但权力一旦失去清晰的边界,就可能对公民权利造成侵蚀。“连续传唤”正是这样一个容易产生争议的灰色地带。它并非一个严格的法律术语,但在实践中,常指侦查机关在短时间内(例如24小时内)对同一嫌疑人进行多次传唤,或者在前一次传唤结束后的很短时间内(间隔不足12小时)再次启动传唤程序。这种做法的实质,有时可能被用来规避法律对于“拘传”的严格时限规定,变相延长对嫌疑人的控制时间。
法律为“传唤”设定的时间枷锁
要理解连续传唤的问题,我们必须先看清传唤本身的法定框架。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并且,法律明确要求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期间,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这短短几句话,构筑了防止传唤权滥用的第一道防线。十二小时或二十四小时,是一个明确的上限。而“必要的休息时间”这一要求,正是对抗“连续传唤”的关键。如果一次传唤结束后,仅隔一两小时甚至更短时间就再次发出传唤,这显然剥夺了嫌疑人基本的休息和恢复精力、寻求法律帮助的权利,实质上构成了“变相拘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案例也倾向于认为,这种规避时限规定的做法不符合立法精神,所获取的言词证据的合法性可能受到质疑。
当“传唤”变成车轮战:权利如何被悄然侵蚀?
在实践中,连续传唤可能以几种形式出现。最常见的是“时间衔接式”,即第一次传唤满12小时后,让嫌疑人离开,但随即(可能就在办案地点外)宣布进行第二次传唤。另一种是“高频次传唤”,在几天内多次发出《传唤通知书》,要求嫌疑人反复到案,即便每次询问时间不长,也给当事人的工作、生活造成巨大困扰,形成强大的心理威慑。对于普通公民而言,这种持续性的、不确定的召唤,带来的精神压力和实际不便,往往不亚于直接的强制措施。
这里存在一个核心的认知误区:很多人认为,只要没被“关起来”,传唤就不是什么大事,配合就好。但权利的流失常常始于对程序细微_x0008__x0008_之处的妥协。连续传唤不仅可能影响嫌疑人陈述的自愿性和真实性——在疲劳、焦虑状态下,人更容易做出不准确或非本意的陈述——更关键的是,它动摇了程序正义的基石。法律程序的设计,本意就是在追究犯罪与保障人权_x0008__x0008_之间寻求平衡。允许侦查机关用“化整为零”的方式绕过时限规定,这种平衡就会被打破。
站在权利这一边:面对连续传唤的应对指南
如果你或你的家人面临刑事连续传唤的境况,保持冷静、知晓并行使权利至关重要。这并非教大家对抗调查,而是确保一切在法律框架内进行。
首先,明确计算时间。从你第一次到达指定地点、侦查人员开始询问时起,计时就开始了。你有权知晓本次传唤的起止时间。务必留意法律文书上的时间记载。
其次,主张必要的休息权。如果一次传唤接近或达到法定时限,你有权要求结束本次询问,获得充分休息。对于紧接着的、不合理的再次传唤,你可以明确提出异议,指出这涉嫌变相连续拘传,并要求保障你的合法权益。你的异议本身,就应该被记录在案。
第叁,及时寻求律师帮助。在第一次被传唤时,你就有权委托律师。律师的介入,不仅能为你提供法律咨询,指导你应对询问,更重要的是,律师可以对外部程序合法性进行监督。律师可以就连续传唤的违法性问题向办案机关提出正式的法律意见,必要时申请排除非法证据,这能有效制衡权力的不当行使。
最后,注意固定证据。保留好所有的《传唤通知书》,记下每次到案和离开的具体时间、询问人员的警号(如果可能),这些细节在后续可能发生的程序性辩护中会非常关键。
超越个案:对程序正义的普遍期待
讨论刑事连续传唤,其意义远不止于为个体提供应对技巧。它触及了一个更根本的法治命题:程序的独立价值。一个正义的结果,应当通过正义的方式获得。如果为了追诉的便利或效率,可以随意挤压法律为公民权利预留的空间,那么即便最终案件得以侦破,其正义性也已然打了折扣。
近年来,随着“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对侦查阶段程序合法性的审查日趋严格。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应用,也越来越多地指向以威胁、非法拘禁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对于“连续传唤”这类变相侵权的行为,律师在辩护中提出程序违法辩护意见,法院予以审查并排除相关证据的案例已不鲜见。这传递出一个积极信号:程序的“小瑕疵”不再是无关紧要的,它们正被置于法治的放大镜下审视。
作为法律人,我始终相信,法律的力量不仅在于它的惩戒性,更在于它为每一个普通人、包括涉嫌犯罪的人,所提供的保护与尊严。刑事连续传唤这个话题,看似专_x0008_业和边缘,实则关乎我们每个人在面对强大公权力时,那道法律屏障是否坚实可靠。了解它,就是为我们自己,也为我们所期待的更公正的司法环境,增添一份清醒的守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