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业超过十五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常常被问及:“陈律师,法律是不是冷冰冰的条文?法官判案到底看什么?”每当这时,我总会想起那些在司法实践中留下深刻印记的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它们不仅仅是卷宗里的几页纸,更是法律精神最生动的注脚,清晰地告诉我们,现代司法追求的,正是在严谨的“国法”框架下,融通“天理”与“人情”,最终实现公平正义。今天,我想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的切片,和大家一起探讨这个深刻的话题。

从叁起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看司法如何守护“天理、国法、人情”

于欢案:正当防卫界限的厘清与“人情”的回归

2017年的于欢案,无疑是中国刑事司法史上一个标志性的刑事案件典型案例。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引发了社会对于“当母亲受辱,儿子反抗是否过当”的激烈讨论。二审判决将刑期大幅减为五年,这一转变背后,是司法对“防卫时机”和“防卫限度”更为精细的审视。

这个案例_x0008__x0008_之所以典型,在于它推动了司法实践对正当防卫制度的“激活”。过去的司法实践中,对防卫限度的把握往往过于严苛,要求“基本相当”,导致“谁能闹谁有理”、“谁死伤谁有理”的错误倾向。于欢案二审判决明确指出,对于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并伴有侮辱、轻微殴打的行为,应当认定为“行凶”,防卫人有权进行反击。这不仅仅是法律条文的适用,更是对常情常理——即“天理”与“人伦亲情”这一“人情”的深切回应。它传递出一个明确信号:法律鼓励公民依法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合法权益,司法裁判必须考虑事发时的具体情境和当事人的紧迫心理,而不是进行纯粹的“事后诸葛亮”式的冷静解剖。

昆山反杀案:激活“沉睡条款”,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紧随于欢案_x0008__x0008_之后,2018年的昆山“反杀案”将正当防卫议题推向了公众视野的顶峰。刘海龙持刀行凶,刀脱手后被于海明抢得,于海明追砍致刘海龙死亡。检察机关最终认定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个决定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赞誉,被誉为“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

这个刑事案件典型案例的典范意义在于,它彻底扭转了以往对防卫过当的泛化认定倾向。司法机关在通报中详细论证了“不法侵害是否已经结束”这一核心问题,指出刘海龙倒地后仍有可能起身攻击,危险并未排除。更重要的是,它旗帜鲜明地提出了“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核心理念。这意味着,当公民面对突如其来的严重暴力犯罪时,法律应当成为其最坚实的后盾,而不是束缚其手脚的枷锁。这个案例极大地增强了公民对法治的信仰,让人们看到,法律条文(国法)并非僵化的教条,它内在的正义价值(天理)与保护无辜者的朴素情感(人情)是完全可以统一的。它是对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条款的一次真正“激活”,让“纸面上的法”变成了“行动中的法”。

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自诉转公诉,网络时代对“人情”伤害的司法救济

与前两个涉及人身暴力的案例不同,2020年的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网络实施的诽谤犯罪案件。谷某在取快递时被郎某偷拍视频,并编造“出轨快递员”的聊天记录在网上散布,导致谷某社会评价急剧降低,工作丢失,陷入“社会性死亡”的困境。此案最初作为自诉案件立案,后因“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两名被告人最终以诽谤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这个新型的刑事案件典型案例,展现了司法面对新型社会关系与犯罪形态时的敏锐与担当。网络诽谤的成本极低,但破坏力极强,对受害者造成的精神创伤(人情)是巨大而持久的。如果固守传统的自诉程序,受害者往往面临取证难、维权成本高的巨大障碍。此案由自诉转为公诉,意味着司法机关主动将此类严重扰乱网络秩序、给当事人造成重大伤害的行为,纳入国家追诉的范畴。这不仅是诉讼程序的转变,更是司法价值观的进步:它明确界定,某些看似“私人恩怨”的侵权行为,当其危害性溢出个体范围,冲击社会基本道德秩序(天理)和公众安全感时,国家公权力就必须及时介入,以“国法”来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抚平个体创伤。它为亿万网民划清了网络言行的法律边界,也给了所有网络暴力潜在受害者以强大的司法信心。

在“国法”的轨道上,寻求“天理”与“人情”的最大公约数

回顾这些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刑事案件典型案例,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一条司法演进的脉络:司法裁判不再是机械地套用法条,而是在严格遵循法律程序(国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探究案件背后的社会伦理(天理)和具体情境中人的真实处境与感受(人情)。

“天理”,在这里可以理解为社会的普遍正义观和公序良俗;“人情”,则是指具体案件中的情节、起因、当事人的过错以及公众的常情常理感受。而“国法”,则是实现前两者平衡的规则框架和最终准绳。优秀的司法裁判,正是要在法律赋予的自由裁量空间内,找到这叁者的最佳平衡点。

这要求司法者不仅要有深厚的法律素养,更要有丰富的社会阅历和敏锐的同理心。同时,它也要求我们的法律制度本身保持开放和演进,通过指导性案例、司法解释等方式,及时回应社会发展的新问题、新期待。正如这些典型案例所展现的,每一次对“天理”与“人情”的成功关照,都让法律更有温度,让正义更加可感可知,最终夯实了法治社会的根基。作为法律工作者,我深信,在这条道路上不断探索与实践,正是中国司法赢得人民信任、迈向更高水平的阶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