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林雅文,一名长期关注东亚家庭法领域的法律编辑。今天,我想和大家聊聊一个看似遥远,实则与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产生微妙联系的话题——日本婚姻法。尤其是其中对于夫妻姓氏的规定,它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法律、传统与社会变迁_x0008__x0008_之间的复杂互动。许多人对日本婚姻的印象还停留在“夫妻必须同姓”上,但实际情况远比这复杂,其背后隐藏的法律逻辑与社会争议,值得我们深入探讨。

“同姓原则”:法律对传统的坚守日本《民法》第750条规定:“夫妻,在结婚时,根据夫或妻的姓氏,称其姓氏。”这就是着名的“夫妻同姓原则”。从法律条文上看,它似乎给予了夫妻选择随夫姓或随妻姓的权利。然而,在超过95%的实际案例中,妻子改为夫姓。这不仅仅是一条法律,它深深植根于日本“家制度”的传统观念中,即将家庭视为一个以户主为中心的统一体。
作为一名法律从业者,我观察到,这条原则在实践中带来了诸多现实问题。例如,职业女性在婚后更改姓氏,意味着她过往以旧姓积累的学术成果、专_x0008_业资质和社会声誉可能面临断裂。一位名叫佐藤的律师朋友曾告诉我,她婚后改姓田中,不得不向所有客户、法院和合作机构发出更名通知,过程繁琐且偶尔会造成身份确认上的困扰。法律对“家庭一体”的形式追求,有时与个人,尤其是女性的社会身份连续性产生了直接冲突。
“选择性夫妇别姓”的呼声与法律僵局正是基于上述现实困境,日本社会多年来一直存在着改革“夫妻同姓”制度的强烈呼声,主张引入“选择性夫妇别姓”制度,即允许夫妻在结婚时自由选择是使用共同姓氏还是保留各自原有的姓氏。支持者认为,这关乎个人的尊严、身份认同以及平等的婚姻伙伴关系。
从法律比较的视角看,日本的“强制同姓”在发达国家中显得颇为独特。例如,我们的近邻韩国,虽然在传统上也强调同姓,但其法律并未强制规定;中国法律则明确夫妻均有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欧美多数国家更普遍实行别姓或选择性同姓。日本法律界的进步团体和多次的民意调查都显示,支持引入“选择性别姓”的民众比例持续占优。然而,这一改革在法律层面却屡屡受阻。反对意见多来自保守派,他们认为这可能会削弱家庭纽带,破坏社会传统根基。
这种法律上的停滞,反映的是一种深层次的“异同”:法律条文表面的“选择权”(可随夫或随妻),与社会实践及传统压力下的“单一结果”(绝大多数随夫姓)_x0008__x0008_之间的巨大落差;也是个人权利意识高涨与社会整体保守惯性_x0008__x0008_之间的拉锯。
婚姻法中的其他“异同”:财产与离婚夫妻姓氏问题只是观察日本婚姻法的一个醒目切片。如果我们把视野放宽,会在其他领域发现更多值得玩味的“同”与“异”。
在夫妻财产制上,日本采用“法定财产分立制”。简单说,结婚后夫妻各自赚取的财产和婚前财产,原则上仍归各自所有。这听起来很现代,强调个体经济独立。但“同”的一面在于,法律同时规定了“夫妻协力”原则,承认家务劳动、育儿等对家庭的贡献。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并非简单“谁名下的归谁”,而是要将婚姻期间积累的“协力财产”进行公平分割。这种制度设计,试图在个人财产权与对家庭共同贡献的承认_x0008__x0008_之间寻找平衡。
在离婚制度上,日本法律提供了协议离婚与裁判离婚两种途径。协议离婚手续_x0008__x0008_之简便,在世界上都属罕见,仅需双方提交申请书到户籍部门即可,无需审查期。这体现了对当事人合意的尊重。但另一方面,在裁判离婚的法定事由(如配偶不贞、恶意遗弃、生死不明、严重精神病、其他难以继续婚姻的重大事由)上,标准一度被解释得较为严格。特别是对于“其他重大事由”,法院的判例曾长期持谨慎态度,使得一些感情确已破裂但不符合前几项具体事由的婚姻难以解除。近年来,随着“破裂主义”离婚观念的影响加深,判例有逐渐放宽的趋势,这又是法律在实践中缓慢“趋同”于国际主流观念的例证。
法律变迁的足迹与未来的方向探讨日本婚姻法的异同,离不开其历史脉络。明治时代确立的“家制度”将妻置于夫的权威_x0008__x0008_之下,二战后日本宪法和民法修改,废除了“家制度”,确立了个人尊严与两性本质上的平等。夫妻同姓原则本身,在当时已是取代旧时代“妻必须入夫家籍”的一种进步。然而,这部“新法”仍携带了旧时代的基因。
如今,面对全球化、少子老龄化、女性社会地位提升等挑战,日本婚姻法正处于新的十字路口。选择性夫妇别姓的争论,本质是法律能否跟上社会价值观变化的试金石。除了姓氏,对于离婚后抚养费强制执行、非婚生子女权益、同性伴侣关系等议题,也都在不断接受司法审判和社会讨论的检验。
作为一名观察者,我认为,日本婚姻法的种种“异同”,恰恰是法律作为社会规范,在传统与现代、集体与个人、形式平等与实质平等_x0008__x0008_之间不断调试、寻求平衡的过程。它并非一成不变的教条,而是在社会呼吸中缓慢演进的有机体。理解这些,不仅能帮助我们看清邻国的家庭法律图景,或许也能为我们反思自身社会中的类似议题,提供一个有价值的参照。法律塑造家庭,家庭也在塑造法律,这场对话,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