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清雅,一名专_x0008_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执业律师。从业十年,我处理过数百起离婚案件,发现一个几乎无法回避的焦点: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每当双方对簿公堂,除了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围绕“这笔债到底算谁的”的激烈争论,常常让本已脆弱的关系雪上加霜。而这一切的法律核心依据_x0008__x0008_之一,就绕不开我们常说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4条(在民法典施行前,常被实务界简称为涉及夫妻债务问题的“婚姻法第186条”精神)。今天,我想抛开冰冷的法条序号,和大家聊聊这条规定背后的现实逻辑、演变历程,以及它如何深刻地影响着每一个面临婚姻解体家庭的切身利益。

婚姻法第186条: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为何成为离婚<a href=/tag/97/ target='_blank'>诉讼</a>的“<a href=/tag/4638/ target='_blank'>必争_x0008__x0008_之地</a>”

从“连带责任”到“共债共签”:观念的世纪转变

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在司法实践中,只要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债权人主张为夫妻共同债务的,除非配偶一方能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叁款规定的情形(即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第叁人知道该约定的),否则法院很可能支持债权人的主张。这一偏向于保护债权人交易安全的思路,在实践中却可能导致一种极端情况: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的情况下举借巨额债务,甚至用于赌博、挥霍,离婚时却要不知情的配偶共同承担。我接待过不少女性当事人,她们在结束婚姻时,突然背上了前夫私下欠下的巨额债务,生活瞬间陷入困境,那种愤怒与无助,令人揪心。

这种“一刀切”的推定方式,确实带来了不少问题。它忽视了夫妻作为独立个体的财产决定权,也容易成为恶意举债损害配偶利益的工具。社会舆论和法学界的呼声越来越高,要求更加公平地平衡债权人利益与未举债配偶方利益。

民法典时代的新规则:强调“共同意思表示”

法律的生命在于适应社会的发展。2021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正式实施,其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这短短一段话,确立了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叁大原则:一是“共债共签”原则,鼓励债权人在形成大额债务时要求夫妻共同签字,从源头上防范纠纷;二是“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标准,为日常家事代理权范围内的债务划定了界限;叁是举证责任转移,对于超出家庭日常生活的债务,原则上不认定为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证明其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经营等。这无疑是对未举债配偶一方利益的重大保护,也引导债权人树立更审慎的借贷风险意识。

在法庭上,我们如何证明或反驳“共同债务”?

作为律师,我在代理案件时,围绕债务性质的攻防战异常激烈。主张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一方(通常是债权人或举债方),需要提供证据链。例如,证明借款用于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车辆,用于子女教育、家庭医疗,或者投入了夫妻共同经营的公司。银行流水、合同、票据、微信聊天记录中对于借款用途的沟通,都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而主张债务为个人债务的一方,则需要努力证明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比如,证明在借款期间家庭并无重大开支,债务金额明显超出当地一般家庭生活水平,借款方有赌博等恶习,债务流入第叁方个人账户,甚至证明债权人明知借款是用于举债方个人事务。在一起我代理的案件中,男方声称一笔50万元借款用于家庭装修,但我们通过调取的男方银行流水发现,款项到账后迅速分多笔转入某个理财平台和陌生个人账户,且同期家庭居住的房屋并无任何装修记录和支出。最终,法院没有支持该笔债务为共同债务的主张。

给普通人的几点切实建议

法律规则的完善给了我们更多保护自己的武器,但主动防范远比事后补救更重要。基于我的经验,我想给大家几个建议:

第一,树立家庭财务的透明和沟通意识。大额开支和借贷,夫妻_x0008__x0008_之间应有基本的知情和协商。这不是不信任,而是对家庭共同负责的表现。

第二,谨慎对待签字。不要轻易在配偶的借条、担保合同上签字,除非你完全了解借款用途并愿意共同承担。你的一个签名,可能意味着沉重的法律责任。

第叁,注意保留证据。家庭的收入、大额支出凭证、能反映夫妻财产安排的沟通记录,最好能有意识地保存。在感情生变时,对于配偶异常的大额举债行为,可通过书面、邮件、微信等方式明确表示不同意,并保留证据。

第四,债权人方面,在进行大额借贷时,如果希望债务由夫妻共同偿还,最稳妥的方式就是要求夫妻双方共同签署借款文件。这不仅是保护自身债权,也是避免将来陷入复杂诉讼的理性选择。

婚姻的结合是情感的共鸣,而婚姻的解体往往伴随着利益的清算。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规则,像一把尺子,衡量着感情破裂后最后的公平。法律的天平从倾向于交易安全,到更加注重夫妻内部非举债方的利益保护,反映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个体权利尊重的深化。理解这些规则,不是为了在婚姻中互相算计,而是让我们更清醒地认识到,即使在最亲密的关系中,保持一定的财务清醒和权利边界,也是对彼此和家庭的一种长远保护。当爱情的面纱褪去,至少还有法律的框架,努力守护着每个人不至于跌落深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