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陈启明,一名在澳门执业超过十五年的家事法律师。在我的办公室里,每天都会接触到面临婚姻转折点的朋友们,他们最常问的问题_x0008__x0008_之一,便是:“陈律师,我们在澳门的财产,到底怎么分?” 这个问题背后,牵涉的不仅仅是冰冷的资产数字,更是一个家庭的情感纽带与未来规划。今天,我想抛开那些艰涩的法律术语,和大家聊聊《澳门民法典》中对于“共同财产”的那些事,希望能为你的家庭财富规划,点亮一盏灯。

婚姻财产制:一切分割的起点
在澳门,夫妻财产制度并非铁板一块。根据《澳门民法典》第1574条及后续条文,法律预设了“取得共同财产制”作为法定财产制,但这并非唯一选择。简单来说,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在婚前或婚后通过公证契约特别约定采用其他制度(例如分别财产制或一般共同财产制),那么法律就会自动将你们纳入“取得共同财产制”的框架内。
这个“取得共同财产制”的核心在于区分“个人财产”与“共同财产”。你的婚前财产、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通过工作获得的收入、用共同资金购置的资产、以及个人财产所产生的收益(例如租金、投资回报),这些则被划入共同财产的池子。理解这个起点至关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了未来可能分割的财产范围。
共同财产的“进”与“出”:边界在哪里?
明确了制度,下一步就是划清边界。哪些财产铁定属于共同财产呢?除了上述的工作收入,还有一些容易被忽略的细节。比如,一方用其个人存款进行投资,在婚后获得了丰厚的收益,这部分收益很可能被视为共同财产。又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在婚后共同还贷,那么婚后偿还贷款部分及其对应的房产增值,通常也会被认定为对共同财产的贡献或形成共同财产。
反_x0008__x0008_之,个人财产的防线也需要守护。一方在婚后因人身伤害获得的赔偿金、专_x0008_用的生活用品、以及明确指定只赠与或遗赠给夫妻一方的财产,这些都属于个人财产的“安全港”。实践中,最大的争议往往出现在财产混同上。如果将个人存款与夫妻共同收入混在一个账户里频繁进出,久而久_x0008__x0008_之,法院很可能难以区分,进而将整个账户资产推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清晰的财务记录,是保护个人财产权最有效的方式。
当婚姻走到十字路口:分割的原则与考量
如果婚姻关系因离婚或宣告无效而解除,共同财产的分割便提上日程。澳门法律的原则是均等分割,但这“均等”二字背后,有着丰富且人性化的考量。《澳门民法典》第1589条及后续条文指引我们,不仅要看财产的形式归属,更要探究其来源与贡献。
法官在判决时,拥有一定的裁量权去调整均等比例。例如,如果一方对家庭财富的积累贡献显着更大,或者另一方对婚姻破裂负有主要过错,这些都可能成为调整分割比例的因素。更重要的是对家庭付出的综合评估:一方可能收入不高,但长期承担家务、抚养子女、照料老人,这些无法用金钱衡量的贡献,在法律眼中同样珍贵,应当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得到充分的体现和补偿。法律追求的,并非机械的数学平均,而是实质意义上的公平。
债务:共同财产的另一面
谈财产,避不开债务。在取得共同财产制下,为满足家庭生活需要而产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需以共同财产乃至夫妻各自的个人财产来偿还。这提醒我们,婚姻不仅是资产的结合,也是责任的共担。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以个人名义举借的巨额债务,是否属于共同债务,则需要严格审查其用途是否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实践中,债权人往往会主张属于共同债务,而另一方则需尽力举证该债务并未用于家庭,这常常成为诉讼中的焦点。因此,对家庭重大财务决策保持沟通与知情,是避免“被负债”风险的关键。
未雨绸缪:婚前协议与财产规划
看到这里,你或许会觉得共同财产制度复杂且充满变数。确实,法律的预设是为了保障公平,但它未必完全符合每一对夫妻的独特情况和期望。这正是“婚前协议”或“婚后财产约定”的价值所在。在澳门,通过公证员订立一份合法的婚姻财产协定,你们可以自主选择分别财产制或其他法律允许的财产制度,提前明确各类财产的归属、管理及未来分割方式。
这并非是对婚姻的不信任,恰恰相反,它是在尊重与坦诚的基础上,为家庭构建一个清晰、稳定的财务框架。尤其是对于婚前已有显着资产、有家族公司传承考量,或属于再婚重组家庭的人士,一份深思熟虑的财产约定,能够有效避免未来的纷争,保护个人及家族的财产权益,让夫妻双方更能专_x0008_注于经营感情本身。
婚姻是爱的结合,而家庭财富是这份爱意落地生根的土壤。了解澳门婚姻法中的共同财产规则,不是为了算计,而是为了更好地守护。它让你在付出时心中有底,在面临变化时从容不迫。无论你正处于甜蜜的规划期,还是面对现实的考量,希望这些来自法律实务角度的分享,能帮助你更清晰、更安心地构筑属于你的家庭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