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文渊,一名处理了上百起婚姻家事纠纷的律师。在我的执业生涯中,经常有当事人带着困惑和焦虑找到我,问题几乎都指向同一个场景:小两口结婚买房,一方或双方的父母倾尽积蓄帮忙支付了首付甚至全款。可一旦婚姻出现裂痕,这笔钱的性质就成了双方争执的焦点。出资的父母往往坚称是“借款”,要求小两口共同偿还;而另一方则可能主张这是“赠与”,是父母对子女新家庭的祝福,无需返还。这其中的是非曲直,恰恰与《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注:在《民法典》施行后,相关精神由《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29条等条款承继,但“婚姻法第22条”在公众讨论中已成为一个具有特定指向的符号)所触及的核心问题紧密相关。

今天,我不讲晦涩的法理,就从我们身边最常见的案例出发,帮你理清:父母为子女购房的出资,在法律的天平上,究竟更可能偏向哪一端。
一个条款,两种解读的“罗生门”我们先来看看这条规定在说什么。原《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指出:“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看起来似乎有明确的规则:婚前出资,默认给自家孩子;婚后出资,默认给小两口。但问题就出在“默认”二字上。法律设定了一个推定,但这个推定可以被相反的证据推翻。于是,在法庭上,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罗生门”:父母拿出一张子女签名的借条,主张这是借款;而子女的配偶则声称,买房时一家人其乐融融,从未提过“借”字,这分明是赠与。
我曾代理过一个非常典型的案子。王先生和李女士婚后第叁年,王先生的父母卖掉老家一套房,将所得的150万元转账给王先生,用于支付他们婚房的首付。转账备注只有“购房款”。五年后两人感情破裂诉讼离婚,李女士认为这150万是王先生父母对他们夫妻的共同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予以分割。而王先生父母则突然拿出一份有王先生单方签名的《借款协议》,起诉要求小两口共同偿还这150万本金及利息。
你看,一笔钱,两种说法,家庭的温情在利益面前瞬间变得冰冷而复杂。
“借款”还是“赠与”?法官的裁量尺在哪里?当父母主张是借款时,他们需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仅仅有一张子女单方签名的借条,在司法实践中越来越难以得到支持。法官会综合审查一系列因素:
第一,证据的完整性与合理性。 借条是何时出具的?是购房当时,还是夫妻关系恶化后补签的?除了借条,是否有银行转账凭证、聊天记录、邮件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出资时是否有约定利息、还款期限?这些细节的缺失,往往会让“借款”主张显得突兀而可疑。
第二,出资的背景与目的。 这笔出资是父母的偶尔为_x0008__x0008_之,还是倾其所有?父母自身的经济状况如何?如果父母本身经济并不宽裕,出资款甚至是他们的养老钱,那么法院更倾向于认定这笔钱带有帮扶和借贷的性质,而非无偿的赠与。反_x0008__x0008_之,如果父母经济实力雄厚,这笔钱对其生活影响不大,则赠与的可能性更高。
第三,子女及其配偶的认知与表态。 在出资时及_x0008__x0008_之后漫长的共同生活期间,配偶一方是否知晓并认可这是借款?有没有在聊天中提及还款计划?在父母追索时,配偶一方是何态度?这些事实对于判断款项性质至关重要。
在我代理的上述案件中,法院最终没有支持王先生父母的诉讼请求。法官在判决书中写道:“涉案出资发生在原、被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且用于购买夫妻共同居住的房屋,在长达数年的时间里,二原告(王先生父母)从未向被告(李女士)主张过债权,亦无证据证明被告知晓并认可该借贷关系。结合出资时未约定利息、期限等情形,该出资更符合父母对子女购置房屋的赠与特征。”
这个判决清晰地表明,法律在保护父母财产权益和维系婚姻家庭财产关系稳定性_x0008__x0008_之间,寻求着一种平衡。婚后出资被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一推定背后,是对婚姻共同体的一种认可和保护。
给家庭的建议:如何避免“情”与“钱”的纠葛?作为律师,我深知清官难断家务事。但正因为情感复杂,才更需要清晰的规则和事先的沟通来预防纠纷。给所有家庭几条切实的建议:
对于父母而言: 如果您的出资本意是借款,希望子女未来偿还,那么请不要因为“怕伤感情”而含糊其辞。最好在出资时,就让小两口共同出具一份内容明确的借条,写明借款金额、用途、利息(若无则写明无息)、还款期限等。转账时,备注“借款”二字。这份“丑话说在前头”的契约,恰恰是对亲情最长久的保护,避免了日后更大的猜忌和矛盾。
对于子女夫妻而言: 接受父母资助时,主动沟通款项的性质。如果父母明确表示是赠与,尤其是只赠与己方子女,可以考虑让父母出具一份书面的赠与协议,或是在转账时进行明确备注。这并非不信任,而是对父母心意的尊重,也是对自身婚姻财产关系的清晰界定。
通用的法则: 大额经济往来,务必保留好证据。银行转账凭证、微信聊天记录、邮件、书面协议等,都可能在未来成为厘清事实的关键。家庭事务也需要“留痕”,这不是冷漠,而是现代家庭理性处理财产关系的体现。
婚姻的结合是情感的融合,但家庭的运营离不开理性的支撑。父母对子女的爱,无私而伟大,但这份爱以“钱”的形式呈现时,就需要多一份法律的智慧来护航。《婚姻法》第22条及其精神所指引的,正是这样一条路径:既尊重父母财产处分权的自由,又维护基于婚姻而产生的财产共有秩序的稳定。理解它,善用它,不是为了在分手时算计,而是为了在相爱时,能让这份爱更加纯粹、坦然,让家的基石更加牢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