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婉清,一名处理了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在我的办公室里,那些曾经象征甜蜜与承诺的戒指、项链、手镯,常常在离婚的关口,从“爱的信物”转变为财产分割清单上冷冰冰的“标的物”。很多当事人会带着困惑和一丝不甘问我:“林律师,结婚时他送我的金手镯,离婚时也得拿出来分吗?”今天,我们就来彻底厘清《婚姻法》(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框架下,离婚时手饰究竟该如何分割。

手饰是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这是分割的起点这个问题,是解决所有争议的核心。法律上的判断并非简单地看“谁戴的”或“谁买的”,而是穿透表象,审视其本质属性。
通常,我们会从以下几个关键维度来审视一件手饰的归属:
资金来源与赠与意图:这是最直接的判断因素。如果手饰是婚前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并明确赠与另一方,例如作为订婚信物,那么它很可能被认定为接受方的个人财产。反_x0008__x0008_之,如果是婚后用夫妻共同的收入(比如工资、奖金、经营收益)购买,无论登记在谁名下、由谁佩戴,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我经手的一个案例中,丈夫在婚后用年终奖为妻子购买了一枚价值不菲的钻戒,离婚时法院认定该钻戒为共同财产,需要进行分割。
特定人身属性:法律保护专_x0008_属于一方的生活用品。一些日常佩戴、价值相对不高、具有较强个人使用属性的手饰,如普通的耳钉、细项链等,司法实践中倾向于认定为使用方的个人财产。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价值门槛”,如果一件手饰价值高昂,比如一块奢侈品牌手表或一套高级珠宝,即便日常佩戴,因其已超出一般“生活用品”范畴,具备显着的保值、投资属性,就更可能被纳入共同财产进行考量。
家庭贡献与混同:还有一种常见情况,即手饰是父母或亲友的赠与。根据民法典,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只归一方的财产,为个人财产。如果结婚时,女方父母赠送一套金饰并明确表示“给女儿的嫁妆”,这通常视为对女儿个人的赠与。但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当时有“只归一方”的明确意思表示?如果没有证据,在婚后赠与,则有可能被推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分割的“实操战场”:协商优先,诉讼有规则当手饰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后,如何分割便进入了实操阶段。理想的状态是双方能心平气和地协商解决,毕竟这些物品承载着情感记忆,通过协商可以更灵活地处理,比如一方获得实物,另一方获得相应的折价款。
如果协商不成诉至法院,法官会遵循一些基本原则:
实物归属与折价补偿:法院会考虑手饰的佩戴习惯、使用情况以及双方意愿,判决实物归一方所有,同时获得实物的一方需向另一方支付该手饰价值一半的折价款。例如,判决金手镯归女方,那么女方需要按照分割时的市场金价,估算手镯价值,补偿一半的现金给男方。
变价分割:对于一些难以分割或双方均不愿取得的贵重手饰,法院可能会判决进行拍卖或变卖,将所得的价款在双方_x0008__x0008_之间进行分配。这种方式较为彻底,但也意味着永远失去了这件物品。
这里必须提醒一个关键点:价值的确定时间。分割财产时,财产价值是以离婚时的市场价值为准,而非购买时的原价。特别是黄金饰品,其价值随国际金价浮动,需要以分割日的金价进行估算。我曾遇到一个案子,十多年前购买的金条,离婚时金价已上涨数倍,分割的基数自然以当前的高价计算,这往往会让未持有实物的一方感到“意外”。
情感与法律的交织:给当事人的几点切实建议面对手饰分割问题,除了法律条文,情感与现实策略同样重要。作为律师,我通常会给出这样的建议:
证据意识至关重要:保留好购买手饰的发票、付款记录(注意付款账户是个人还是共同账户)、赠与时的聊天记录或录音录像(特别是父母赠与明确表示给一方的情况)、首饰的鉴定证书等。这些证据能在关键时刻清晰界定财产性质。
理性评估情感与价值:在决定是否争取某件手饰时,请冷静衡量:你留恋的是这件物品本身,还是它承载的情感?如果情感已逝,执着于争夺一件物品可能意味着需要支付高额折价款,增加经济负担。有时,放手反而是更理性的选择。
专_x0008_业评估与清单确认:对于价值难以确定的贵重珠宝、玉石、古董类手饰,可以考虑在诉讼前委托专_x0008_业的鉴定机构进行评估,做到心中有数。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面临离婚时,对家庭贵重物品进行一次清点并列明清单,由双方签字确认,也是一个防患于未然的办法。
离婚是一场对过往关系的清算,而财产分割是其中最现实的一环。手饰,这些小小的物件,折射出婚姻中的情感投入、经济往来和权利义务。了解法律规则,不是为了在分离时锱铢必较,而是为了让双方能在清晰的边界内,更有尊严、更公平地结束一段关系,妥善安置好这些“甜蜜的负担”,从而更好地走向各自的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