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处理过上百起跨国婚姻案件的法律顾问,我每天都会遇到因不了解两国婚姻法差异而陷入困境的夫妻。上周,一对中美夫妇来到我的办公室,妻子是中国公民,丈夫来自加州,他们因婚后财产分配问题产生分歧。这个案例再次印证了掌握两国婚姻法差异对跨国夫妻的重要性。

中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婚后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另有约定。这意味着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工资、奖金、投资收益等,原则上都属于双方共同所有。而美国实行的是分别财产制与共同财产制并存的体系,其中九个州采用共同财产制,其余州则遵循公平分配原则。
在处理中美跨国婚姻时,经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在中国购置的房产,若夫妻双方都曾为还贷做出贡献,离婚时通常会被认定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但在美国某些州,即使只有一方名字在房契上,法院也可能根据婚姻持续时间、双方贡献度等因素判决公平分配。
中国离婚程序包括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进一步明确了“离婚冷静期”制度,协议离婚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而在美国,各州离婚程序差异较大,但普遍实行无过错离婚原则,夫妻只需声称“不可调和的分歧”即可申请离婚。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国办理离婚通常需要满足居住要求,例如在加州需连续居住6个月,在县居住3个月。这对经常往返于中美_x0008__x0008_之间的夫妻来说,需要提前规划在何地提起离婚诉讼更为合适。
在子女抚养权方面,中国法院判决时往往考虑子女的年龄因素,2周岁以下子女通常随母亲生活,8周岁以上则会参考子女本人意愿。美国法院则采用“子女最佳利益”标准,考虑因素包括父母与子女的情感联系、父母照顾能力、居住环境稳定性等。
抚养费计算也存在显着差异。中国法院通常判决抚养费为月总收入的20%-30%,而美国各州有明确的计算公式,会综合考虑父母收入、子女数量、抚养时间分配等因素。我曾协助一位中国母亲计算其与美国前夫的抚养费,按照加州指南,她每月可获得对方收入的25%作为单个子女的抚养费。
随着跨国婚姻增多,婚前协议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在中国,婚前财产约定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且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美国的婚前协议则更为普遍,其执行标准各州不尽相同,但通常要求协议签署过程公平合理、双方充分披露财产信息。
建议中美跨国夫妻在结婚前咨询两国专_x0008_业律师,制定符合双方需求的婚前协议。一个有效的婚前协议应当考虑两国法律要求,明确婚后财产制度、债务承担、离婚时的财产分割方式等关键事项。
中美婚姻中的继承权问题常常被夫妻忽视。中国配偶继承权受到婚姻法和继承法的双重保护,而美国各州继承法对配偶的保障程度不一。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部分州可能将大部分遗产判给配偶,也有些州会考虑子女的继承份额。
对于拥有中美两国资产的夫妻,建议提前制定遗产规划,包括在两国分别订立遗嘱或设立信托。这样既能确保遗产按照本人意愿分配,也能避免漫长的跨国继承程序。
通过深入了解中美婚姻法的这些关键差异,跨国夫妻可以更好地规划婚姻生活,预防潜在的法律风险。无论您正在考虑跨国婚姻,还是已经步入这样的关系,掌握这些法律知识都能为您的婚姻幸福增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