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明,一名在刑事审判一线工作了十二年的法官。在我的职业生涯里,我目睹了法庭上无数个家庭的悲欢离合,也见证了法律条文在具体个案中如何被激活、被适用。近年来,在胶州法院的刑事审理庭上,一个现象让我感触颇深:被告人席上,年轻的面孔越来越多。他们中的许多人,并非传统意义上的“罪犯”,却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而站上被告席。今天,我想从一个司法实践者的视角,谈谈这个在胶州法院刑事审理中高频出现的罪名,它为何会成为年轻人最容易踩入的陷阱,以及我们该如何看待和防范。

胶州法院刑事审理:当“帮信罪”成为年轻人最容易触碰的法律<a href=/tag/110/ target='_blank'>红线</a>

从“不知者无罪”到“不知法者不免责”:法律认知的鸿沟在许多涉及年轻人的“帮信罪”庭审中,我常听到类似的辩解:“我不知道这是违法的”、“我只是把银行卡借给了朋友,收了一点好处费”、“对方说只是用来走流水,我不知道是诈骗”。这些声音背后,折射出一个严峻的现实:法律认知的严重滞后与网络犯罪手法的快速迭代_x0008__x0008_之间,存在巨大的鸿沟。

我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_x0008__x0008_之二明确规定了“帮信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里的“明知”,在司法实践中,并不要求被告人确切知道上游犯罪的具体内容,只要其认识到他人可能利用其提供的帮助从事违法犯罪活动,而仍然提供帮助,就可能构成“明知”。

在胶州法院审理的不少案件中,年轻人往往出于“哥们义气”、“赚点快钱”的心理,将自己的银行卡、电话卡、第叁方支付账号出售、出租或出借给他人。他们或许没有直接参与诈骗或洗钱,但他们提供的支付结算工具,成为了犯罪链条中至关重要的一环。法律不会因为“不知”而网开一面,当你的行为客观上为犯罪提供了便利,且达到了“情节严重”的标准(如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刑事责任便随_x0008__x0008_之而来。

胶州法院的审理逻辑:如何认定“情节”与“明知”在胶州法院的刑事审理实践中,对于“帮信罪”的认定,法官的审查重点非常清晰。这并非机械地套用法条,而是基于证据,对行为性质、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进行综合判断。

首先,是“帮助行为”的实质性审查。 不仅仅是出售银行卡,常见的“帮助”行为还包括:为诈骗团伙搭建和维护网站、APP;在社交平台发布“引流”广告,将潜在受害者引入诈骗群组;提供实名认证的社交账号用于诈骗沟通;甚至利用自己的商户收款码为非法资金“跑分”洗钱。胶州法院在审理时,会仔细核查这些行为与上游犯罪_x0008__x0008_之间的因果关系链条是否完整、直接。

其次,是“明知”的推定与反驳。 这是庭审辩论的核心。司法机关通常会根据一般人的认知水平和被告人的具体情况进行推定。例如,交易价格明显异常(如高价收购银行卡)、提供帮助后获得高额不合理报酬、对方要求的行为方式明显不合常理(如要求频繁更换收款账户)等,都可能成为推定“明知”的依据。被告人当然有权提出反证,但需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确实不知”。在多数案件中,仅以“我没多想”、“我以为没事”作为抗辩,是苍白无力的。

最后,是“情节严重”的量化与考量。 除了支付结算金额,胶州法院在审理时还会综合考虑被告人的违法所得、帮助的对象人数、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以及被告人的前科、悔罪表现、退赃退赔情况等。例如,在一起案件中,一名大学生出售三张银行卡,流水总额高达三百余万元,虽个人获利仅两千元,但其行为造成的客观危害巨大,最终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法院在量刑时,也会对初犯、偶犯、在校学生、积极退赃退赔、认罪认罚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体现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不仅仅是判决:司法实践背后的警示与温度作为胶州法院刑事审判庭的法官,我们的工作绝不止于敲下法槌、作出判决。每一个案件都是一次深刻的普法教育,尤其对于这些涉世未深的年轻人。

在法庭教育环节,我常常会问他们几个问题:“你是否想过,从你卡里流转走的几十万、上百万资金,可能是一个老人一辈子的积蓄,一个患者救命的钱?”“你用几百元、几千元出售的个人信息和信用,带来的社会信任成本损失有多大?”许多年轻被告人此刻才会真正低下头,流下悔恨的泪水。法律制裁是严厉的,但司法也并非没有温度。对于那些真诚悔罪、积极弥补损失的年轻人,我们在法律框架内给予从宽处理,并尽可能避免因一次失足而彻底毁掉他们的人生。社区矫正、法治教育、职业引导,都是判决_x0008__x0008_之后需要社会各方协同跟进的课题。

给年轻人的法律忠告:如何远离“帮信罪”红线基于胶州法院审理此类案件的经验,我想给所有年轻人几条切实可行的建议:

  1. 管好“两卡”,守住底线。 银行卡、电话卡、支付账号、社交账号,都是具有法律属性的个人凭证,绝非可以随意买卖的普通商品。切勿因小利而出售、出租、出借,这等于将自己的“身份”交给了未知的风险。
  2. 警惕“高薪兼职”与“友情帮忙”。 凡是要求使用你个人账户进行“走流水”、“刷单”、“代收款”并许诺高额回报的,极有可能是陷阱。即使是朋友请求,也要问清用途,对明显不合常理的要求,要坚决拒绝。
  3. 提升法律素养,关注社会动态。 多关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发布的典型案例和反诈宣传。了解“帮信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等常见涉网犯罪的名词和基本构成,让法律知识成为保护自己的铠甲。
  4. 如已涉险,立即中止并报警。 如果发现自己可能无意中参与了违法活动,应立即停止一切相关操作,保留证据,并主动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自首和主动挽回损失的行为,在法律评价上是完全不同的。

胶州法院的刑事审理庭,就像一面镜子,映照出社会发展的新问题与新挑战。“帮信罪”案件的增多,是网络时代犯罪形态变化的缩影。它警示我们,法律的边界在数字世界中依然清晰而严肃。对于年轻人而言,最大的风险往往不是主动作恶,而是在懵懂无知中,因一时贪念或义气,成为了犯罪分子的“工具人”。希望这篇文章,能像法庭上的一盏灯,照亮那些法律认知的盲区,让更多的年轻人学会在复杂的网络世界里,保护自己,远离红线,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