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墨,一名执业超过十五年的刑事辩护律师。很多人问我,每天面对那些被指控犯罪的当事人,甚至其中不乏舆论眼中的“坏人”,这份工作的意义究竟是什么?是单纯地为“坏人”脱罪吗?是玩弄法律条文的技术游戏吗?今天,我想抛开那些刻板的印象,和大家聊聊我心中最核心的那个命题——对于刑事诉讼价值。这不仅仅是书本上的理论,更是我每一个辗转难眠的夜晚,在案卷与良知_x0008__x0008_之间反复权衡的灯塔。

对于刑事诉讼价值,一位<a href=/tag/284/ target='_blank'>刑辩</a>律师的<a href=/tag/2464/ target='_blank'>内心独白</a>:我们究竟在捍卫什么

刑事诉讼,在公众的直观感受里,常常等同于“打击犯罪”。这当然没错,但如果我们把视角仅仅局限于此,就可能忽略了它更为深邃、也更为重要的另一面。在我看来,一套健全的刑事诉讼制度,其终极价值在于构筑一个公正、理性且具有尊严的纠纷解决场域。它不仅要追求“不放过一个坏人”的实体真实,更要恪守“不冤枉一个好人”的程序正义。这两者如同车_x0008__x0008_之两轮、鸟_x0008__x0008_之双翼,缺一不可,而程序正义,往往是实体正义最坚实的保障。

程序正义:不是“绊脚石”,而是“安全阀”我曾代理过一起涉嫌经济犯罪的案件。侦查阶段,当事人的一份关键辩解笔录“不翼而飞”,侦查机关提供的同步录音录像也存在明显的剪辑痕迹。在法庭上,我坚持申请非法证据排除。公诉人当庭表示不满,认为这是“吹毛求疵”,会妨碍打击犯罪。但我深知,这绝非小题大做。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一系列规定——比如严禁刑讯逼供、保障律师会见权、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看似给侦查办案设置了“障碍”,实则是为了防止公权力滥用而设置的“安全阀”。这些程序,保护的不是某一个具体的“罪犯”,而是我们每一个可能置身于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普通人。今天,我们可以因为某人“看起来像坏人”就忽略程序,明天,同样的命运就可能降临在任何一个人身上。程序正义的价值,就在于它用看得见的规则,约束看不见的恣意,确保追诉过程的本身是干净、合法的。一个通过违法程序得到的“正义结果”,其本身就是对正义最大的嘲讽。

人权保障:被追诉者不是“诉讼客体”在长期的执业生涯中,我接触过形形色色的当事人。他们中有的人可能确实犯了错,有的人则蒙受冤屈。但无论事实如何,当他们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时,都有一个共同的身份——被刑事追诉的人。这个身份,不应该等同于“罪犯”,更不应该使其基本人权被剥夺。

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任务条款,这绝非虚言。它意味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享有辩护权、知情权、不被强迫自证其罪等一系列权利。我的工作,很大程度上就是在帮助当事人实现这些法定权利。例如,确保他们在接受讯问时精神与身体状态正常,审查羁押的必要性,为那些无力聘请律师的人申请法律援助。这些举措的价值在于,它承认并维护了被追诉者作为“人”的尊严。刑事诉讼是国家与个人_x0008__x0008_之间力量最悬殊的对抗,如果没有这些制度化的保障,个人将在庞大的国家机器面前毫无招架_x0008__x0008_之力。保障他们的权利,就是保障法治社会的底线伦理。

发现真实:在对抗中逼近真相有一种误解认为,律师的辩护是在“混淆视听”、“给司法机关找麻烦”。恰恰相反,一个健康的抗辩式诉讼结构,正是发现案件真相最有效的机制_x0008__x0008_之一。

公诉方代表国家提起指控,自然会构建一套力求完整、证明有罪的证据体系和逻辑链条。而辩护律师的职责,是从另一个独立的视角去审视这套体系:证据的来源合法吗?证据_x0008__x0008_之间是否存在矛盾?是否存在被忽略的无罪或罪轻情节?就像一场严谨的学术辩论,正反双方的观点交锋越充分,隐藏的问题暴露得就越彻底,裁判者(法官)才越有可能做出最接近客观事实的判断。我经历过不少案件,正是在辩护过程中,发现了侦查机关未曾注意到的细节,或者推动了关键证据的重新鉴定,最终使得案件定性发生重大改变。刑事诉讼的价值,就在于它通过制度化的“对抗”,迫使双方穷尽各自的举证与说理,从而最大限度地避免错误,让真相在辩论的水落石出中得以显现。

教育与社会修复:超越个案的深远回响最后,刑事诉讼的价值还辐射到法庭_x0008__x0008_之外,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一场公开、公正的审判,本身就是一堂生动的法治公开课。它向全社会演示:法律是如何被适用的,权利是如何被保障的,正义是如何通过一步步严谨的程序实现的。这有助于培养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而不是对权力的恐惧。

同时,现代刑事诉讼理念也越来越关注修复性司法。对于一些轻微犯罪或过失犯罪,通过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等程序,促使加害人真诚悔罪、赔偿损失,获得被害人一定程度的谅解,这有助于修复被犯罪行为破坏的社会关系,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这种价值取向,比单纯的“严刑峻罚”更有利于社会的长治久安与和谐稳定。

作为一名刑辩律师,我深知我的角色有时并不讨喜。但每当我看到因为程序的坚守而避免了一起冤案,因为权利的保障而让一个迷茫的灵魂重获希望,因为充分的辩护而让判决更加经得起历史的检验,我便更加确信:我们所争论、所捍卫的这些“刑事诉讼价值”,看似抽象,却实实在在地构筑着我们这个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它捍卫的,是包括你我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安全与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