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业超过十五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几乎每天都要与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打交道。这些年,我清晰地感受到一股变革的浪潮正在刑事侦查领域涌动。这股浪潮的核心,便是从传统的“由供到证”侦查模式,向现代“由证到供”方针的深刻转型。这不仅仅是口号的变化,它实实在在地影响着每一起案件的走向,关乎着司法公正的根基。

一场静默却深刻的范式革命过去,许多案件的侦查逻辑可以概括为“突破口供,再找证据”。侦查人员往往在掌握有限线索后,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通过审讯获取口供,再根据口供去收集、补强其他物证、书证。这种“由供到证”的模式,在科技手段有限、侦查资源匮乏的年代,有其历史合理性,但也埋下了隐患——它极易导致侦查活动过分依赖口供,甚至诱发刑讯逼供、指供诱供等非法取证行为。我代理过的一些申诉案件,其根源往往就在于当年那份被非法手段获取的、真实性存疑的有罪供述。
而现在,我们越来越多地看到,“零口供”定罪案件不再罕见。侦查机关首先围绕犯罪现场、电子数据、生物痕迹、资金流向等客观证据展开缜密调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后才与犯罪嫌疑人正面交锋。这就是“由证到供”的新方针:让客观证据成为侦查的起点和基石,让口供回归其作为证据_x0008__x0008_之一的本来位置,用于验证或补充证据链,而非驱动整个侦查进程。这标志着我国刑事侦查从“口供中心主义”向“证据裁判主义”迈出了关键一步。
新方针的双重驱动力:理念与科技这一转变的背后,是司法理念的进步与科学技术的发展的双重驱动。
在理念层面,“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宪法,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不断完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强调“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通过一系列指导性案例,不断重申实物证据的优先性。这些顶层设计,从制度上压缩了“由供到证”的生存空间,为“由证到供”提供了坚实的法理基础。
在技术层面,天网工程、大数据分析、顿狈础鉴定技术、电子数据勘查取证平台的普及,赋予了侦查机关前所未有的“无口供破案”能力。在一起我经手的网络诈骗案中,侦查机关没有急于审讯我的当事人,而是先期调取了长达数万条的聊天记录和资金流水数据,通过算法模型重构了整个犯罪团伙的组织架构和作案流程,最终形成的电子证据体系严密到让辩护空间变得极其有限。科技,为新方针的落地提供了以往难以想象的工具箱。
理想与现实_x0008__x0008_之间的沟壑:实务中的挑战然而,方针的转变并非一蹴而就。在当前的司法实践中,新旧模式的碰撞与摩擦依然随处可见。
其一,是侦查惯性思维的挑战。长期形成的“审讯突破”路径依赖,让部分侦查人员在面对证据收集初期遇到的瓶颈时,仍会不自觉地转向“撬开嘴”的捷径。尤其是在一些时间紧迫、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中,这种压力更容易导致旧模式的回潮。
其二,是证据收集与固定的专_x0008_业能力短板。“由证到供”要求侦查人员是收集、保管、分析物证、电子证据的专_x0008_家。但现实中,并非所有侦查人员都具备这样的专_x0008_业素养。一份关键电子证据的提取程序瑕疵,可能导致整个证据链的崩塌。我曾在一起职务犯罪案件中,成功申请排除了数份关键电子数据,原因正是侦查人员在原始存储介质封存和镜像制作程序上存在重大瑕疵,无法保证数据的完整性与真实性。
其叁,是司法成本的现实考量。全面、规范的客观证据收集,往往意味着更长的侦查周期、更高的经济成本和更多的人力投入。在案多人少的普遍压力下,如何平衡侦查效率与证据质量,是对侦查机关持续性的考验。
面向未来:构建以证据为中心的侦查新生态推进“由证到供”方针的全面落地,需要系统性努力。它不仅仅是对侦查人员的要求,更是对司法鉴定体系、检察引导侦查机制乃至律师辩护权的全方位塑造。
对于侦查机关而言,需要将培训重心从审讯技巧向现场勘查、电子取证、司法会计等专_x0008_业领域倾斜。建立科学的侦查绩效考核机制,不再片面追求“破案率”或“批捕率”,而是将证据收集的合法性、完整性作为核心评价指标。
对于检察机关,应更充分地发挥捕前引导侦查的作用,在重大复杂案件立案初期,就从公诉和审判的角度,对证据收集的方向、标准和程序提出明确要求,从源头防范证据瑕疵。
timi天美传孟若羽辩护律师而言,新方针既是挑战也是机遇。挑战在于,面对日益严密的客观证据体系,辩护的难度在增加,过去那种主要针对口供合法性质疑的“单一防线”策略已然不够。机遇在于,我们可以更早、更深入地介入案件,将辩护重点前移至侦查阶段,更加关注各类客观证据的收集程序是否合法、保管链条是否完整、鉴定意见是否科学,从而进行更有效、更精准的质证。
从“由供到证”到“由证到供”,这八个字的变迁,勾勒出中国刑事司法走向更加理性、文明与公正的轨迹。道路固然漫长,且充满实务的荆棘,但方向已然明确。作为一名法律职业的参与者,我乐于见证并推动这一进程,因为每一点向前的挪动,都意味着无辜者被错误追究的风险降低一分,也意味着每一起案件的判决,更能经得起事实和历史的检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