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知远,一名在知识产权领域工作了十二年的律师。这些年来,我见过太多公司,从初创团队到行业巨头,在品牌建设上投入巨大心血,却往往因为对商标刑事风险的忽视,一夜_x0008__x0008_之间陷入巨大的法律与商业泥潭。商标,早已不只是贴在商品上的一个标识,它是公司信誉的浓缩,是市场竞争的利器。但很多人不知道的是,围绕商标的侵权行为,一旦越过“民事”的界限,就可能触及冰冷的“刑事”红线。今天,我想抛开复杂的法条堆砌,和大家深入聊聊最为常见、也最易“踩雷”的两种商标刑事风险。

公司必知:两种商标刑事风险,别让你的品牌“踩红线”

风险一:假冒注册商标罪——那条最直接的“高压线”当你在市场上看到一款“包装几乎一样”的知名品牌产物,价格却低得诱人时,你可能已经接触到了假冒注册商标罪的边缘。这是最常见、最直观的商标刑事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叁条的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服务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就构成此罪。这里的“相同”在司法实践中,不仅指完全一模一样,也包括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足以对公众产生误导的商标。去年我处理的一个典型案例是,一家小型加工厂擅自生产带有某知名运动品牌“完全相同”商标标识的服装,并通过电商平台销售,涉案金额高达数百万元。最终,工厂负责人不仅被判处有期徒刑,还面临巨额罚金,工厂也因此倒闭。

这个罪名的关键在于“情节严重”。什么算“情节严重”呢?司法解释给出了相对明确的标准,例如: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叁万元以上的;假冒两种以上注册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在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二万元以上的;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对于许多心存侥幸的小作坊主而言,可能觉得“我就卖了几万块钱,问题不大”,但一旦达到立案标准,面临的将是自由刑和财产刑的双重打击。

从公司的防御视角看,这不仅仅是打击造假者。如果你的品牌被大量假冒,除了民事维权,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启动刑事追诉程序,往往是震慑效果最强、打击最为彻底的方式。刑事立案带来的侦查手段,能够更有效地挖出制假售假的源头和网络。

风险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别以为“不知情”就能免责如果说第一种风险是“生产者”的雷区,那么这第二种风险,则广泛分布在流通环节的每一个参与者脚下,包括经销商、零售商,甚至是电商平台的个别卖家。

《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明确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即构成此罪。这条规定在实践中引发了最多的争议和困惑,核心焦点就在于“明知”二字。很多销售者会辩称:“我只是个中间商,我哪知道上家给的是真是假?”

然而,司法机关对“明知”的认定,并非要求“确知”,而是可以根据一系列客观事实来推定。例如,商品的进货价格明显低于市场正品价格;进货渠道不正规,无法提供合法授权证明;商品本身的质量、包装与正品存在明显差异;曾被商标权利人警告后仍继续销售;以及采用隐蔽的非正常方式进行交易等。在一起我参与辩护的案例中,一位线下电子产物零售商,长期以明显低于官方指导价的价格销售某品牌耳机,且无法提供任何正规进货单据。尽管他坚称自己不知情,但法院综合上述情节,最终推定其“应当知道”所售商品为假货,从而认定其构成犯罪。

这对于广大销售者,尤其是中小商户和电商卖家,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警示。不能仅仅以“上家说是真的”或“价格便宜所以好卖”作为开脱理由。建立规范的进货审查制度,保留完整的凭证链条,对明显有悖常理的“低价好货”保持警惕,是规避这项刑事风险的必要功课。

防线如何构筑:从被动应对到主动管理面对这两种刑事风险,无论是权利方还是潜在的涉事方,都不应停留在事后的补救。对于品牌公司(权利方),构建一个“民、行、刑”叁位一体的立体化商标保护网至关重要。定期进行市场监控,发现严重侵权线索及时固定证据并向公安机关移送,能够有效净化市场。同时,通过在产物上使用难以复制的防伪技术,也能增加假冒的难度和刑事认定的便利性。

对于生产商和销售商,合规意识必须前置。在生产环节,务必确保使用商标已获得合法授权,切勿抱有“打擦边球”或“先用了再说”的侥幸心理。在销售环节,务必审查上游供应商的资质和授权文件,对货源合法性负责。一个简单的《商标授权许可合同》和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可能就是避免刑事风险最坚实的“护身符”。

商标的刑事保护,彰显了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定决心。法律的红线清晰可见,它守护着创新者的心血,也警示着越界者的代价。在品牌价值日益凸显的今天,理解并敬畏这两条“商标刑事”红线,不再是法律专_x0008_家的专_x0008_属课题,而是每一位市场参与者商业安全的必修课。别让一时的利益诱惑或管理疏忽,葬送了苦心经营的品牌与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