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正言,一名在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超过十五年的律师。这些年来,我经手过形形色色的案件,但每当涉及“聚集性刑事犯罪”时,内心的沉重感总是格外强烈。这类案件往往起因复杂,参与人数众多,最终的结果却可能彻底改变许多普通人的人生轨迹。最近,潮州地区发生的一起因民间纠纷引发的聚集性冲突事件,再次将“聚众犯罪”的法律责任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前。今天,我想抛开冰冷的案卷,和大家聊聊,当个人情绪被裹挟进群体洪流时,法律究竟如何看待每一个参与者的行为。

潮州聚集<a href=/tag/114/ target='_blank'>刑事案</a><a href=/tag/115/ target='_blank'>背后</a>的法律警示:<a href=/tag/3742/ target='_blank'>群体性</a>事件中的<a href=/tag/2693/ target='_blank'>个体</a>责任如何<a href=/tag/178/ target='_blank'>界定</a>

从“看热闹”到“涉刑案”:一念_x0008__x0008_之间的身份巨变在许多聚集性事件现场,我们常常能看到一些起初只是围观、后来却不知不觉卷入冲突的当事人。他们或许只是出于好奇、或许是被熟人叫去“撑场面”,内心并不一定抱有直接的犯罪故意。然而,法律评价行为时,关注的焦点往往在于客观行为和造成的后果。

我国《刑法》中,与聚集性行为相关的罪名主要有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等。以常见的“聚众斗殴罪”为例,它的构成并不要求每一个参与者都实际实施了殴打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只要明知是聚众斗殴而积极参与,就可能构成此罪。司法实践中,所谓的“积极参与”范围很广:在现场呐喊助威、站脚助威、封锁现场、驾驶交通工具接送人员等行为,都可能被认定为起到了助长声势、提供支持的作用,从而被追究刑责。

在潮州这起案件中,初步披露的信息显示,事件从口角升级为肢体冲突,再演变为多人参与的混战。可以想见,其中必然存在一部分人,其主观恶性和客观行为与核心的纠集者、积极殴打者存在显着差异。但关键在于,如何证明自己“情节显着轻微”?这往往依赖于现场监控、证人证言、通讯记录等客观证据,来还原每个人在事件中的具体角色和行为。

“法不责众”是最大的误解:责任分层与个别化认定“反正那么多人,抓不到我”或者“我只是跟着去的,要罚也罚带头的人”——这是我在会见当事人时最常听到的辩解_x0008__x0008_之一,也反映了公众对“法不责众”这一谣传的深信不疑。我必须郑重地纠正这一点:在现代法治框架下,“法不责众”从来不是法律原则。恰恰相反,司法机关在处理聚众型犯罪时,核心原则_x0008__x0008_之一就是“责任个别化认定”和“区别对待”。

司法机关会像解剖麻雀一样,对事件进行精细化梳理:

  • 首要分子与纠集者:他们是事件的发起者、策划者和指挥者,通常需要对整个事件的全部后果负责,面临最严厉的刑罚。
  • 积极参加者:这些人是行动的骨干,直接实施暴力或其他犯罪行为,其刑事责任紧随首要分子。
  • 其他参加者:对于一般参加者,尤其是那些情节显着轻微、危害不大的,法律给予了出罪或从宽处理的空间。例如,在聚众斗殴中,如果只是被动跟随,到达现场后未实施任何具体违法行为,或及时主动退出,那么有很大可能不被认定为犯罪,而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行政处罚。

2022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相关典型案例中,就明确了对聚众犯罪中“边缘人员”的审慎处理态度,强调要严格把握罪与非罪的界限,防止打击面过度扩大。这体现了刑法“谦抑性”原则,即刑罚应作为最后的手段。

当冲突发生时:普通人的“避险”与“止损”指南法律分析的目的终将指向现实指引。如果你不幸身处可能升级为群体冲突的环境,或者你的亲友卷入其中,以下几个法律认知或许能帮助你保持清醒:

  1. 立即脱离原则:一旦意识到现场气氛不对,有演变为暴力冲突的可能,最明智的选择是立即、果断地离开。物理空间的隔离,是证明自己无参与故意的最有力行为。切忌抱有“看看再说”的好奇心。
  2. 拒绝“帮忙”请求:当朋友、同乡以“义气”_x0008__x0008_之名召唤你去“站场子”时,务必清醒认识到其中蕴含的刑事风险。真正的帮助是劝解和制止,而非盲目参与。一个电话报警,远比亲身涉险更能解决问题。
  3. 证据意识:如果无法立即离开,应尽量避免做出任何可能被解读为“助势”的行为,如高声附和、指认对方、投掷物品等。事后,如果能提供手机拍摄的现场视频(注意自身安全)、通话记录、聊天记录等,可以帮助厘清自己的行为轨迹和主观状态。
  4. 事后积极配合:若已被公安机关调查,应如实陈述自己在事件中的全部行为、所见所闻以及主观想法。委托专_x0008_业律师及时介入,有助于在法律框架内,向办案机关清晰地呈现自己角色的轻微性,争取最有利的处理结果。

结语:在群体喧嚣中守住个体的理性潮州的案件仍在依法处理中,它留给我们的思考却远超个案本身。每一起聚集性刑事案件的背后,都是多个家庭命运的震荡。法律如同一条冷静的界限,它不理会“乌合_x0008__x0008_之众”的喧嚣,只聚焦于每一个具体个体在那一刻的选择与行动。

作为法律人,我始终相信,普法教育的意义不在于恐吓,而在于赋能。了解“聚众犯罪”的认定规则,并非教人如何钻营脱罪,而是为了让每个人在情绪激昂的群体氛围中,仍能保有一份基于法律认知的冷静和理性。知道红线在哪里,才能更安全地行走于社会_x0008__x0008_之中。避免让自己从一名普通的旁观者、路人,滑向犯罪嫌疑人的位置,这既是对自己人生的负责,也是对法治社会最基本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