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陈墨,一名在纪检监察一线工作了十五年的老兵。这些年来,我参与和见证了多起重大案件的查办,也时常在思考一个核心问题:对于那些身居要职的“一把手”,我们的监督体系如何才能更有效,更前置,真正实现“防患于未然”?每当思考这个问题,我总会回溯到许运鸿案。这个发生在二十多年前的案例,其揭示的权力失控与监督失效的深层逻辑,至今仍像一面镜子,映照着我们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道路上必须直面的课题。

一个“能人”的失陷:光环下的监督盲区许运鸿案并非一个简单的贪腐故事。在案发前,他主政一方,曾被视为有思路、有魄力的“能人”。然而,正是在这种“能人光环”和“一把手”的绝对权威下,监督变得异常困难。当时,他利用职务_x0008__x0008_之便,为其子女亲属的经营活动谋取巨额利益,并因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这个案例的典型性在于,它清晰地展示了当个人权力超越集体决策、凌驾于制度_x0008__x0008_之上时,会带来多么严重的后果。
从制度层面看,当时的监督机制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与被动性。同级监督往往因为“怕得罪人”、“影响团结”而流于形式;上级监督又因“山高皇帝远”而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许运鸿的决策,很多时候绕过了正常的民主程序和科学论证,以个人意志代替组织决定。这提醒我们,对“一把手”的监督,绝不能仅仅依靠其个人觉悟或道德自律,必须构建起一套刚性、严密、可操作的制度网络。
“叁重一大”制度:从纸面走向现实的权力边界今天,我们谈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叁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投资决策、大额资金使用)是一个关键抓手。这项制度的核心要义,就是将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置于集体决策的阳光_x0008__x0008_之下,从源头上防止个人专_x0008_断。
许运鸿案中,许多造成重大损失的项目决策,恰恰违背了“叁重一大”的原则。如果当时的决策机制能够真正落实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程序,许多错误决策是完全可以避免的。如今,这项制度已经日益完善和细化。许多单位不仅明确了“叁重一大”的具体事项清单,还建立了决策事项的全程纪实和终身追责机制。这意味着,每一次重大决策,谁提议、谁附议、谁反对,都有据可查。这就像给权力运行安装了“行车记录仪”,让决策过程可追溯、可倒查,极大地压缩了“一言堂”的空间。
巡视利剑与日常监督:形成常态化的震慑许运鸿案发后,中国的监督体系经历了深刻的变革与强化,其中巡视巡察制度的威力日益彰显。巡视作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以其权威性、独立性和深入性,成为发现“一把手”问题线索的利器。巡视组下沉到地方和单位,通过广泛谈话、受理信访、调阅资料,往往能够发现那些在日常监督中难以察觉的深层次问题。
但巡视监督毕竟是周期性的,更持久的防线在于日常监督。现在,我们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通过参加重要会议、定期谈心谈话、建立廉政档案、分析研判政治生态等方式,将监督融入日常、抓在经常。这种监督不再是“秋后算账”,而是“治病于初萌”。例如,当发现“一把手”在选人用人、项目审批等方面有倾向性苗头时,及时的提醒谈话、批评教育就可能阻止一个错误的发生。这种“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正是对干部最大的爱护。
公开透明与群众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许运鸿滥用权力的行为,很大程度上是在不透明、不公开的环境中滋生的。当权力运行神秘化,监督就无从谈起。因此,推进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公开,是制约“一把手”权力的又一剂良方。
如今,从政府预算公开到干部选拔任用公示,从重大工程项目招投标信息发布到民生政策意见征集,公开的范围和深度都在不断拓展。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当权力运行的规则、过程、结果越来越多地展现在群众面前,“一把手”在决策时就不得不更多地考虑公众意见和程序正义。群众监督、舆论监督与党内监督、国家机关监督贯通起来,形成了一张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任何滥用权力的行为,都可能在众目睽睽_x0008__x0008_之下无处遁形。
结语:制度笼子的“密”与“牢”回顾许运鸿案,我们痛心于国家资产损失,更应深思制度建设的短板。今天,我们构建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其目标正是要将“许运鸿案”这样的悲剧发生的可能性降到最低。这个制度笼子,正在变得越来越“密”——覆盖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也越来越“牢”——各项监督制度协同发力,产生迭加效应。
监督“一把手”,从来不是为了束缚干事创业的手脚,恰恰相反,是为了设置清晰的安全航道,让优秀的领导干部能够心无旁骛、干净坦荡地施展才华。作为一名老纪检人,我深感这项工作任重道远,但方向无比清晰:唯有不断扎紧制度的笼子,确保权力始终在正确的轨道上运行,我们才能避免重蹈覆辙,守护好国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既是对历史的回答,也是对未来的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