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薇,一名专_x0008_注于网络与娱乐产业法律实务的律师。在我的执业生涯中,处理过不少因“代拍”引发的纠纷,从肖像权、隐私权侵权到扰乱公共秩序,问题层出不穷。今天,我们不谈八卦,只聊法律。当粉丝为了获取偶像的一张照片而付费给“代拍”,当机场、片场被这些扛着“长枪短炮”的人围堵时,我们不禁要问,这股愈演愈烈的风气,在法律上究竟站在什么位置?它是否已经触碰了法律的红线,以至于我们需要严肃地讨论“禁止”的可能性?

所谓“代拍”,简单说就是代替他人拍摄特定人物(通常是明星艺人)的照片或视频,并以此牟利。这听起来似乎只是一个你情我愿的交易,但它的运作过程却游走在多个法律领域的边缘。
首先,最直接的问题是肖像权与隐私权的侵犯。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代拍者通常在明星非公开的行程中,如酒店、私人聚餐、非公开工作场合进行偷拍、跟拍,这显然超出了“合理实施新闻报道”或“公共利益”的范畴,直接侵犯了明星作为自然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明星在非公开场合享有不被窥探、打扰的合法权利,代拍行为实质上是将个人的私密空间商品化。
其次,代拍行为极易演变为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了获取独家或清晰画面,代拍者常常在机场、车站等公共场所追逐、围堵拍摄对象,甚至不惜推开其他旅客、跨越警戒线。这不仅影响了公共交通安全,也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中规定的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等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面临警告、罚款甚至拘留的处罚。2021年某明星在机场因代拍导致航班延误的事件,就曾引发公众对代拍危害公共安全的广泛讨论。
代拍_x0008__x0008_之所以形成产业,背后是一条清晰的利益链:上游是付费的粉丝或图片需求方,中游是职业代拍者或团队,下游则是各类社交媒体和八卦账号。高额回报驱动着从业者铤而走险。一张所谓的“神图”或独家视频,可能带来数千甚至上万元的收益。
然而,面对代拍侵权,权利人维权却面临重重困难。取证难是首要障碍。代拍者行动隐蔽,流动性强,确定具体侵权人身份成本高昂。诉讼周期长、成本高也让许多明星艺人望而却步,一场官司打下来,即便胜诉,所获赔偿可能远不及付出的时间与精力,更无法完全消除已造成的负面影响。更重要的是,目前法律对于代拍这一新兴业态的针对性规制尚不完善。它游走在着作权(拍摄者对自己拍摄的照片享有着作权)、肖像权、治安管理等多个法律条文的交叉地带,却缺乏一个直接、明确的“代拍”禁止性规定,这给执法和司法实践带来了一定的模糊性。
那么,“代拍应该被禁止吗?”从法律人的视角看,答案倾向于肯定。但这并非意味着一纸简单的禁令就能解决问题,它需要一套组合拳。
法律层面需要更精准的“手术刀”。一方面,可以推动在《治安管理处罚法》或相关行政法规中,对以牟利为目的、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或侵犯他人隐私的跟拍、偷拍行为,设定更明确的罚则,提高违法成本。另一方面,在司法实践中,法院可以通过典型案例的判决,明确代拍行为的违法性质,统一裁判尺度,对以侵犯他人权益为代价的牟利行为给予否定性评价,起到警示作用。例如,近年来已有明星成功起诉代拍者侵犯肖像权的案例,判决明确了未经允许以营利为目的的跟拍属于侵权,这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
行业自律与平台责任至关重要。明星经纪公司、演出举办方、机场等场所的管理方应加强现场管理,提前预警并坚决抵制代拍行为,必要时报警处理。更重要的是,社交媒体平台作为图片、视频传播的主要渠道,必须承担起主体责任。平台应完善审核机制,对于明确由代拍产生的、涉嫌侵犯他人权益的内容,应及时下架,并对屡次上传此类内容的账号进行限制。切断传播渠道,才能从根本上降低代拍的市场需求。
最后,公众意识的转变是治本_x0008__x0008_之策。作为粉丝或观众,我们需要认识到,对偶像的喜爱不应建立在侵犯其基本权利和扰乱社会秩序的基础上。支持偶像的合法作品与公开活动,尊重其私人空间,才是健康追星文化的应有_x0008__x0008_之义。当市场需求萎缩,代拍的产业土壤自然就会流失。
代拍现象,像一面镜子,映照出数字经济时代个人权益保护面临的新挑战。禁止代拍,并非禁止正常的新闻摄影或粉丝在公开场合的合理拍摄,而是要对那些异化为骚扰、侵权与扰乱秩序的牟利行为划出清晰的法治红线。这既是对每一位公民合法权益的捍卫,也是维护公共秩序与社会文明的必要_x0008__x0008_之举。法律的完善、行业的自律与公众的理性,叁者协同,才能让“代拍”这一灰色产业真正失去生存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