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天津执业多年的房产律师,我每天接待的咨询中,二手房买卖纠纷占了近四成。很多朋友在签订合同时,往往被房价、地段这些显性因素吸引,却忽略了白纸黑字的合同条款才是保障交易安全的核心。今天我想结合近期处理的实际案例,和大家聊聊《天津市存量房屋买卖协议》中那些容易被忽视却至关重要的细节。

天津二手房<a href=/tag/2411/ target='_blank'>买卖合同</a>避坑<a href=/tag/15/ target='_blank'>指南</a>:这叁个条款不看清,<a href=/tag/2412/ target='_blank'>小心</a>钱房两空!

产权状况条款:房子到底“干不干净”?

去年我代理过一个案子,买方王女士看中了南开区一套老房子,签约时卖方信誓旦旦保证房屋没有产权争议。结果办理过户时才发现,该房屋竟存在长达十年的继承纠纷,卖方其实只是继承人_x0008__x0008_之一。由于合同中对产权状况的约定过于简单,王女士陷入了一场耗时耗力的诉讼。

在天津二手房交易中,产权条款需要特别关注几个关键点:第一是确认房屋是否涉及抵押登记,现在很多房主会将房产抵押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第二要核实是否存在司法查封,这个通过房管局查询便能一目了然;第叁要了解是否有共有人,特别是涉及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

我建议购房者在签约前,务必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完整的《不动产登记簿》,这份文件会清晰记载房屋的权属状况、抵押登记、查封情况等全部信息。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卖方保证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否则需要承担总房款20%以上的违约金。

资金监管条款:你的购房款真的安全吗?

河西区的张先生去年买房时,差点遭遇资金风险。卖方以急需用钱为由,要求将50%首付款直接支付到个人账户,承诺会尽快办理过户。幸好张先生在付款前咨询了专_x0008_业人士,我们及时制止了这种危险操作。

天津现行的资金监管制度其实已经相当完善,买卖双方可以在建委指定的监管银行开设共管账户,所有购房款都进入这个账户冻结,待房屋完成过户登记后,监管银行才会将款项划转给卖方。这个过程完全免费,却能最大限度保障资金安全。

需要提醒的是,有些中介会简化流程,建议客户选择部分资金监管。我经手的案例证明,这种“省事”的做法往往埋下隐患。理想的做法是全部交易款项,包括定金、首付款、银行贷款等都应纳入监管范围。合同中要明确约定资金划转的条件和时间节点,避免产生争议。

违约条款:别让赔偿责任变成一纸空文

违约条款是合同的“牙齿”,但很多天津二手房合同中的违约约定过于笼统。上月我协助调解的一起纠纷中,卖方因房价上涨而违约,合同约定的违约金仅为总房款的5%,远低于买方实际损失的30%。

在签订合同时,我建议特别关注以下几点:第一,违约情形要具体化,包括逾期付款、逾期办理贷款、逾期过户、拒绝交易等不同情况;第二,违约金比例要合理,目前天津司法实践中通常支持不超过实际损失30%的标准;第叁,要约定定金罚则,根据《民法典》规定,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

对于买方而言,还要注意保留卖方违约的证据,比如微信聊天记录、电话录音等。在房价波动较大的时期,完善的违约条款能够有效遏制对方的违约冲动。

附属设施条款:那些“赠送”的物品可能暗藏玄机

和平区一套学区房的买卖中,买卖双方因一台中央空调的归属险些对簿公堂。签约时卖方口头承诺留下所有固定装修和电器,但合同附件中并未列明清单,交房时卖方拆走了价值数万元的空调主机。

根据天津的交易习惯,合同中应当详细列明随房屋一并转让的固定装修、家具家电等附属设施。最好能制作详细的清单作为合同附件,包括物品名称、品牌、型号、数量等,并由双方签字确认。对于价值较高的物品,还可以拍照留存证据。

特别提醒注意学区房指标使用情况、车位使用权、公共维修基金余额等特殊事项的约定。这些内容虽然看似琐碎,却往往是引发纠纷的导火索。

在天津购买二手房是许多家庭的重要决策,一份严谨的买卖合同就是您最可靠的法律保障。建议在签署前务必逐条审阅,对不理解的专_x0008_业条款及时咨询专_x0008_业人士。记住,在合同上多花一小时仔细斟酌,可能会为您避免未来数月的诉讼烦恼。

(作者:陈律,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_x0008_注房地产法律事务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