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处理过数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我每天都会接触到被各种谣言困扰的当事人。林女士就是其中一位,她坐在我对面,眼神里满是焦虑和困惑。“王律师,我听说2018年婚姻法改了,现在不能随便离婚了,这是真的吗?那我这段痛苦的婚姻是不是就永远无法结束了?”她的问题让我意识到,“2018婚姻法不能离婚”这个说法,已经像病毒一样在许多人心中扎根,带来了不必要的恐慌。今天,我想以一名法律实务工作者的身份,彻底厘清这个误区,告诉你法律究竟如何平衡婚姻自由与家庭稳定。

“不能离婚”说法的根源:冷静期制度被误读首先必须明确一点: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并不存在一部名为“2018婚姻法”的法律。公众通常所指的,其实是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它取代了原先的《婚姻法》,成为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新基准。而“不能离婚”谣言的发酵,很大程度上源于对其中“离婚冷静期”制度的片面理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_x0008__x0008_之日起叁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这叁十天,就是所谓的“离婚冷静期”。期满后叁十日内,双方需要亲自到场申请发给离婚证,否则视为撤回申请。请注意,这项制度仅适用于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协议离婚”程序。它的立法本意绝非禁止或阻止离婚,而是希望通过一个短暂的缓冲期,让冲动型离婚的夫妻有机会重新审视婚姻关系,避免因一时意气用事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这体现了法律对婚姻严肃性的尊重,以及对未成年子女利益保护的考量。
诉讼离婚的大门始终敞开:法定情形从未改变如果你认为“冷静期”意味着离婚变难了,那可能忽略了离婚的另一种主要途径——诉讼离婚。对于一方坚决要求离婚,而另一方不同意,或者双方在财产、子女抚养等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的情况,诉讼离婚的通道是完全畅通的,其法定标准也并未因民法典的实施而变得更为严苛。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经调解无效,应当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此外,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也应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最后一项,实际上是民法典新增的、对“久调不判”现象的明确规制,客观上为那些确已破裂的婚姻提供了一条更清晰的出路。
从我代理的案件来看,法院在判断“感情是否确已破裂”时,核心考察的是婚姻关系的实质内容,而非形式。比如,长期的家庭冷暴力、因重大过错导致信任基础彻底崩塌、婚姻目的无法实现等,都可能被认定为“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法律从未为离婚设置不可逾越的障碍,它设定标准是为了区分那些可以挽救的婚姻和那些名存实亡的婚姻。
法律的价值取向:保护自由,也维护秩序我们必须理解,现代婚姻家庭法律的核心价值是多元的。它既要保障公民的离婚自由,这是人身自由的重要组成部分;也要维护婚姻家庭的稳定,这是社会和谐的基石。两者并非绝对对立,而是需要在具体个案中寻求平衡。
“离婚冷静期”的设立,可以看作是对轻率离婚的一种温和干预。数据显示,在部分试点地区,冷静期制度实施后,离婚申请的实际撤回比例确实有所上升。这说明,有一部分夫妻确实利用了这段时间进行了有效沟通,避免了冲动决策。但另一方面,对于那些经过深思熟虑、婚姻确已死亡的当事人,无论是协议离婚(度过冷静期后)还是诉讼离婚,法律都提供了明确的路径。法律的作用不是捆绑两个痛苦的人,而是为解除一段已经失去存在意义的法律关系,提供一套公平、有序的程序。
给陷入困境者的建议:聚焦证据与法律程序如果你正在考虑离婚,并被“不能离婚”的传言所困扰,我的建议是:
第一,摒弃谣言,回归法律条文本身。不要被网络上的碎片化信息误导,最权威的信息永远来自法律文本和专_x0008_业的法律人士。
第二,评估自身情况,选择合适路径。如果双方能就所有问题达成一致,协议离婚(即便有冷静期)仍然是最高效的方式。如果存在争议,则应果断准备诉讼,重点在于收集证据。
第叁,证据是关键。无论是证明“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如家暴报警记录、分居协议、出轨证据等),还是对于财产和子女抚养的证据,系统性地收集和整理至关重要。在诉讼中,清晰有力的证据链远比情绪化的倾诉更能说服法官。
第四,考虑寻求专_x0008_业帮助。婚姻家事律师不仅能帮你厘清法律程序,更能从实务角度评估你的处境,制定合适的策略,在谈判或诉讼中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婚姻是一场修行,法律则是这场修行中守护底线与公平的规则。它不鼓励轻言放弃,但也绝不会强迫人们在痛苦的围城中绝望坚守。“2018婚姻法不能离婚”是一个需要被澄清的误解。真正的法律精神,在于赋予每个人在理性思考后,做出选择并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与自由。当爱已消逝,法律提供的是体面结束的通道,而非无法挣脱的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