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我每天都会接到对于夫妻债务问题的咨询。最近《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实施带来了债务认定规则的重要调整,这些变化正在直接影响着无数家庭的财产安全。今天我想从实务角度,为大家梳理这些与你息息相关的法律要点。

还记得去年我代理的李女士案件吗?她前夫在婚姻期间私下借款200万用于赌博,债权人将他们双双告上法庭。按照过去的司法解释,这类债务很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根据《民法典》第1064条的规定,法院最终判决李女士无需承担还款责任——这正是新规则带来的保护。
这个转变来_x0008__x0008_之不易。2018年_x0008__x0008_之前,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所负债务,很容易被推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导致不少离异女性背上巨额“冤枉债”。而现在,《民法典》确立了“共签共债”原则,只有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事后追认的债务,以及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才属于共同债务。
在我接触的案件中,当事人最困惑的就是债务性质的认定。根据现行法律,夫妻债务可以分为叁类:
日常家事债务通常指金额较小、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支出,比如购买家电、子女教育费用等。这类债务即使只有一方签字,一般也会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共同经营债务则涉及夫妻共同生产经营活动,比如共同开办公司、共同投资等。这类债务需要双方共同意思表示,实践中我们会建议客户保留好共同决策的证据。
个人债务是最容易产生纠纷的领域。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用于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生产经营,否则不被认定为共同债务。我上个月处理的案件中,王先生私下为朋友担保的100万元债务,就因为无法证明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法院判决由其个人承担。
法律规则变了,但证据意识也要跟上。我建议每对夫妻都要建立“债务防火墙”:对于共同债务,尽量做到共同签字;对于个人债务,要明确表示不同意承担;大额支出最好通过家庭会议记录等形式固定证据。
特别要提醒的是,银行流水、微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这些看似普通的材料,在债务纠纷中往往能起到关键作用。我曾经代理的一个案件,当事人就是靠微信聊天记录中明确表示不同意担保的内容,成功避免了500万元的债务承担。
基于目前的司法实践,我给朋友们几条实用建议:建立家庭财务共识机制,大额支出共同决策;保留好个人财产与夫妻共同财产独立的证据;遇到一方擅自举债情况,要及时通过书面形式明确表示不同意。
如果已经陷入债务纠纷,切记不要慌张。首先要厘清债务性质,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咨询专_x0008_业律师。记住,法律不再要求你为配偶的所有债务“买单”,但你需要证明这笔债务确实与你和你的家庭无关。
婚姻是情感的共同体,但也离不开理性的规则守护。了解这些债务认定规则,不是为了疏远夫妻关系,而是为了让婚姻在法律的保障下走得更稳更远。毕竟,最好的婚姻应该是彼此成就,而不是债务连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