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晚,一名处理了十余年家事案件的律师。在我的办公室里,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因“夫妻债务”问题而心力交瘁的当事人。他们最常问的一句话是:“这笔债,我真的要和他/她一起还吗?”这个问题背后,往往牵扯着信任的崩塌、经济的重压和对未来的迷茫。今天,我想抛开冰冷的法条堆砌,从实务角度和你聊聊,婚姻法的夫妻债务究竟如何界定,我们又该如何在婚姻中守护好自己的财产边界。

婚姻法的夫妻债务:共同承担还是<a href=/tag/365/ target='_blank'>个人</a>_x0008__x0008_之痛一份给已婚<a href=/tag/4949/ target='_blank'>人士</a>的避坑<a href=/tag/15/ target='_blank'>指南</a>

从“共债共签”到“日常家事代理”:原则的变迁过去,对于夫妻债务的认定曾一度模糊,导致不少未举债的配偶“被负债”,生活陷入困境。2021年《民法典》的实施,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下称“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出台,确立了如今处理夫妻债务的核心规则。

最核心的原则是“共债共签”。简单说,如果一笔债务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那么这毫无疑问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法律鼓励“共债共签”,这不仅是对债权人权益的保障,更是对夫妻另一方知情权和同意权的尊重。我常建议我的客户,对于家庭重大举债,比如购房、创业的大额贷款,务必双方共同出面签署文件。

那么,一方独自欠下的债,就一定与配偶无关吗?也不尽然。这里引入了“日常家事代理权”的概念。如果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比如购买家电、支付子女学费、正常的医疗费用等,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因为法律推定,这些开支是为了维系家庭共同生活,另一方是受益的。

关键的分水岭:何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成了区分债务性质的关键分水岭。实践中,法官会综合考量债务的金额、当地一般家庭的生活水平、举债目的、资金流向等因素进行判断。

举个例子,丈夫小王在妻子不知情的情况下,借款20万元用于个人收藏名贵手办。这笔债务金额较大,且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文化娱乐消费的合理范畴,资金也完全用于个人爱好。这种情况下,妻子如果能够证明自己不知情且未用于共同生活,这笔债很可能被认定为小王的个人债务。

反_x0008__x0008_之,如果小王借款5万元,用于支付孩子突发疾病的医疗费和家庭一段时期内的必要生活开销,即使妻子事先不知情,这笔债务因属于“家庭日常生活需要”,也很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债权人举证责任的“重磅砝码”当债务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时,情况就变得复杂了。根据“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叁十四条,此时如果债权人主张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他必须承担举证责任。他需要证明这笔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

“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的认定尤其需要证据支持。例如,丈夫以个人名义借款,但款项直接打入夫妻共同经营的小超市对公账户,或用于支付超市的货款、租金,妻子也长期参与超市的经营与管理。这种情况下,债务与夫妻共同利益紧密关联,被认定为共同债务的可能性就很大。

但如果丈夫借款用于其个人独资、且妻子从未参与也不知晓的公司经营,妻子也未从该经营中直接获益,那么债权人想要求妻子共同偿还将非常困难。在我的一个案例中,男方以个人名义举债数百万用于其独立的期货投机,血本无归。债权人起诉夫妻双方,但因无法证明该债务用于共同生活或经营,法院最终判决由男方个人承担。

给已婚人士的几点切实建议面对复杂的债务认定规则,消极等待不如主动防范。基于我的经验,给你几条切实的建议:

第一,建立家庭财务的透明与沟通机制。 重大财务决策,尤其是涉及举债、大额投资或担保,务必夫妻双方充分协商、共同决策。不要因为“怕麻烦”或“说了对方也不懂”而独自决定。

第二,注意保留证据。 这包括两个方面:对于共同债务,保留好共同签字的借条、合同,以及能证明款项用于共同生活(如装修合同、学费单据)的证据。对于可能被“负债”的风险,则要注意保留能证明自己不知情、未追认,以及债务未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证据,例如分居协议、证明对方债务用于个人赌博或挥霍的聊天记录、银行流水等。

第三,审慎对待“担保”。 实践中,一方为他人(甚至是亲戚)提供担保而引发的夫妻债务纠纷非常多。务必明白,一旦签字担保,就可能意味着在债务人不履行时,需要用家庭财产来承担保证责任。为他人担保前,请务必将其视为家庭重大财务决策,与配偶慎重商议。

第四,在特殊情况下考虑“财产约定”。 如果夫妻一方从事高风险经营活动,或者双方对财产有特殊安排,可以通过书面协议明确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甚至可以对债务的承担进行约定。这种约定在夫妻内部是有效的,但要注意,对于债权人,除非其事先知晓该约定,否则可能无法对抗债权人。

婚姻是情感的共同体,也常常是经济的联合体。理解婚姻法的夫妻债务规则,不是为了在婚姻中斤斤计较、彼此设防,恰恰是为了在清晰的规则下,建立更健康、更透明的财务关系,让信任建立在坚实的基础上,而非模糊的风险_x0008__x0008_之中。当你知道边界在哪里,才能更安心地携手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