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林静,一名专_x0008_注于婚姻家事领域的律师。在我的执业生涯中,遇到最多的咨询_x0008__x0008_之一,便是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纠纷。常常有当事人,尤其是女性当事人,带着满腹委屈和一身债务找到我:“林律师,我前夫在外面欠了一屁股债,我完全不知情,为什么法院判我要一起还?”每当这时,我都会和他们详细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的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为行文方便,下文简称“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这两条司法解释,可以说是界定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的“分水岭”,理解透了,才能真正保护好自己的财产权益。

“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的核心:为“共同债务”划清界限在2018年_x0008__x0008_之前,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司法实践中一度存在较大争议,特别是“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的适用,让不少非举债方配偶陷入了“被负债”的困境。而“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的出台,正是对这一问题的重大修正和明确,其核心精神在于:强调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必须基于“共同意思表示”或“用于家庭共同生活”。
具体来说,“第十七条”侧重于“共债共签”原则。它明确指出,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这一条实际上是在倡导一种健康的家庭财务观念——对于大额举债,夫妻双方知情并同意,是最清晰、最没有争议的状态。它从源头上防范了夫妻一方“被负债”的风险。
而“第十八条”则处理的是更为复杂的情况:当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尤其是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的债务,该如何认定?该条规定,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否则,则属于举债一方的个人债务。这条规定将举证责任更多地分配给了债权人,对非举债方配偶形成了有力的保护。
从“无限连带”到“责任分明”:司法实践的转变在“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的精神指导下,近几年的司法实践已经发生了显着变化。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不再简单地“一刀切”,而是进行更为审慎和细致的审查。
例如,在我代理的一个案件中,男方在婚姻期间以个人名义向朋友借款100万元,声称用于投资生意,但并未告知女方。后生意失败,男方无力偿还,债权人将夫妻二人共同告上法庭。庭审中,我们重点主张该笔借款数额巨大,明显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标准(如正常的衣食住行、子女教育、赡养老人等)。同时,我们提供了证据证明女方有稳定工作,家庭并无重大开支需求,且对男方的所谓“投资”完全不知情。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意见,认为债权人未能充分证明该100万元借款用于了夫妻共同生活或共同经营,因此判决该债务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女方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这个案例清晰地表明,如今法院的审查重点在于:债务是否具备“家庭共享性”。一笔债务,只有当它确实为家庭整体利益服务时,才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那种一方在外肆意举债,却要配偶“买单”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
给普通人的法律锦囊:如何构筑家庭债务“防火墙”?理解了法律的规定和司法趋势,我们更需要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运用,为自己构筑一道坚实的财产“防火墙”。这里,我想给大家几个非常实用的建议:
第一,树立“共债共签”的意识和习惯。 对于家庭可能面临的大额支出,如购房、购车、重大投资、创业借款等,只要涉及对外负债,无论是以谁的名义,最稳妥的方式就是夫妻双方共同在借款合同上签字。这不仅是法律上的最佳证据,更是夫妻_x0008__x0008_之间相互尊重、共担责任的体现。不要因为怕麻烦或所谓的“信任”,而将自己置于不可控的风险_x0008__x0008_之中。
第二,明确区分家庭账户与个人账户。 保持家庭财务的相对清晰,有助于在发生争议时厘清资金流向。家庭共同生活的开支,尽量通过共同的银行账户进行;个人的消费、借贷,则使用个人账户。这样,当面临一方个人名义的大额债务时,你可以更有力地证明该债务并未流入家庭共同生活。
第三,保留必要的证据。 如果你对配偶的债务完全不知情,那么在诉讼中,你需要证明这一点。平时注意保留能反映家庭日常消费水平、收入状况、重大资产情况的证据,如银行流水、购物记录、聊天记录等。在可能涉及债务纠纷的初期,与配偶就债务问题进行沟通的录音、微信聊天记录等,也可能成为关键证据。
第四,警惕“被追认”的风险。 “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中提到,事后追认也构成共同意思表示。这意味着,即使你没有在借款合同上签字,但事后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表示愿意共同偿还,或者用夫妻共同财产部分偿还了债务,都可能被法院视为你对债务的追认,从而导致债务被认定为共同债务。因此,在未完全了解债务详情前,切勿轻易做出任何承诺或还款行为。
结语:法律是底线,沟通是桥梁“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的出台,体现了法律对婚姻关系中个体财产权利的尊重和保护,它致力于在维护交易安全与保护非举债配偶权益_x0008__x0008_之间寻求平衡。作为法律人,我深感这一进步的意义。然而,法律终究是解决纠纷的最后手段和底线。
真正和谐的家庭,建立在夫妻_x0008__x0008_之间公开、坦诚的沟通_x0008__x0008_之上。财务问题,是婚姻中无法回避的一课。定期进行家庭财务规划,共同商讨重大开支,彼此公开大额债务,这些看似琐碎的习惯,远比事后对簿公堂要温暖和有效得多。了解“婚姻法解释十七十八条”,不仅是为了在风雨来临时能依法自保,更是为了提醒我们,在风和日丽时,如何更好地经营那份共同的承诺与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