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事家事法律工作近十年的律师,我每天的工作都围绕着《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展开。从婚前财产协议到离婚诉讼,从子女抚养权争夺到家庭财产分割,这部法律如同一个沉默的见证者,框定着无数人情感关系的起承转合。然而,近年来,无论是在学术界的理论探讨中,还是在网络空间的公共话题里,“为什么废除婚姻法”这个看似惊世骇俗的命题,正被越来越多的人严肃地提出。这并非简单的情绪宣泄,其背后交织着对个人自由、法律功能和社会结构的深层反思。今天,我想从一个法律实务者的视角,与大家一同探讨这个话题背后的多重维度。

<a href=/tag/1/ target='_blank'>对于</a>“为什么废除婚姻法”的讨论:一场关乎法律、情感与社会的<a href=/tag/26/ target='_blank'>深度</a>思辨

核心诉求:当“契约自由”挑战“法定框架”主张废除现行《婚姻法》的声音,其最核心的论点往往指向“契约自由”。支持者认为,婚姻在本质上是一种亲密关系的结合,其具体形态、权利义务、财产安排乃至解除方式,应当最大限度地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现行的《婚姻法》提供了一套标准化的、强制性的“套餐”,无论夫妻双方的背景、价值观和经济状况如何差异,都必须被纳入这个统一的框架内。

例如,法定的夫妻共同财产制,虽然旨在保护经济弱势一方(通常是女性),但也可能被诟病为对个人财产权的不当干预。一些观点提出,为何不能允许伴侣像商业伙伴一样,通过一份详尽、个性化的“关系契约”来约定彼此的权利义务?这份契约可以涵盖财产归属、家务分工、情感忠诚的界定、关系破裂时的补偿机制等一切细节。法律的作用,应从“规定婚姻该如何进行”转变为“保障这份私人契约的效力与执行”。这种思路将婚姻彻底“去神圣化”,视其为一种特殊的民事合伙关系,其稳定性依赖于持续的协商与合意,而非法律的强制捆绑。

现实困境:法律能否真正承载情感与道德的重量?在我的执业经历中,一个深刻的体会是:法律能处理财产的分割,却难以裁决情感的亏欠;能判定抚养权的归属,却无法弥补家庭破裂带来的创伤。现行《婚姻法》试图用理性的条文去规范充满感性的亲密关系,常常陷入尴尬。

比如,离婚诉讼中的“过错赔偿”制度。法律规定了重婚、同居、家暴、遗弃等几种情形,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但在现实中,更多的情感伤害来自于长期的冷暴力、精神控制、不负责任或单纯的爱情消逝,这些难以被法律条文精准捕捉和量化。试图用金钱来“赔偿”情感,本身就可能是一种无力与苍白。主张废除者认为,与其让法律笨拙地介入这些道德与情感的灰色地带,不如将关系中的是非对错交还给社会评价、个人良知以及伴侣间的私下协商。法律应退后一步,只作为最后解决财产和子女抚养等“硬性”问题的底线工具,甚至这些工具也可以被更灵活的契约安排所替代。

社会演变:多元化家庭结构对传统法律的冲击我们身处的社会,家庭形态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多元化。非婚同居、事实伴侣、尝骋叠罢蚕+伴侣、开放式关系等模式日益进入公众视野。现行以“一男一女、一夫一妻”为核心构建的《婚姻法》,在面对这些新型关系时,常常表现出滞后性与不包容性。

许多支持“废除论”的学者指出,法律不应通过赋予“婚姻”特权来定义何种家庭模式是“正确”或“受保护”的。相反,法律应当致力于为所有基于相互照顾、共同生活的亲密关系单元(无论其是否性缘关系,是否排他,是否长期)提供一套基础性的法律保障工具包,例如关乎医疗决策权、遗产继承、税收优惠、社会福利等。个人可以根据自身需求,像勾选菜单一样,选择适用哪些法律条款来规范自己的关系。这被认为是一种更平等、更尊重个体选择的法律进路,它不再将“婚姻”置于一个特殊的圣坛上,而是平等地看待各种生活方式的合法性。

可能的路径:是“废除”还是“重构”?深入探讨后,我们会发现,“废除婚姻法”这一提法本身可能更像一个吸引眼球的“思想实验”或理论旗帜,其真正指向的,往往不是法律的真空,而是法律的重构。更务实的讨论方向或许是:我们是否需要一部全新的《亲密关系法》或《家庭契约法》?

这部新的法律框架可能包含以下特征:第一,极大强化意思自治原则,提供从“标准婚姻契约”到“完全定制契约”的一系列选项模板。第二,将法律保护的范围从婚姻关系扩展至各种经登记或事实存在的亲密伴侣关系。第叁,将法律干预的重点从维系关系本身,转向清晰、公平地处理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财产问题、子女福祉,以及关系结束时有序的“清算”程序。第四,在程序设计上,鼓励调解、协商和非诉讼解决机制,减少对抗性诉讼对当事人情感的二次伤害。

这种重构并非否定婚姻的价值,而是承认价值的来源是人的情感与承诺,而非一纸法律证书。它试图让法律变得更灵活、更包容,更像一个服务者而非管理者。

结语:法律与情感的永恒对话讨论“为什么废除婚姻法”,最终是一场对于个人自由与社会秩序、法律理性与情感复杂性如何平衡的永恒对话。作为律师,我深知一个稳定、可预期的法律框架对社会的重要性。但我也同样理解,那些认为现有框架过于僵化、无法适配丰富人生的人们所感到的束缚。

或许,我们无需急于肯定或否定“废除”这个激烈的词汇。更重要的,是借此机会审视:我们的法律,是否跟上了时代与人心的变迁?在保障公平与秩序的同时,它能否为千差万别的爱与结合,留出足够的尊重与空间?这场思辨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一部分。无论未来法律走向何方,其终极目的,都应是增进人的福祉,守护每一份真诚关系中的善与责任,而不是用冰冷的条文将其固化。这,或许是我们所有讨论的起点与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