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处理过上百起婚姻家事案件的律师,林婉清每天都能看到年轻夫妻们在房产问题上栽跟头。特别是最近《民法典》实施后,对于婚前购房首付的纠纷明显增多。今天我想从法律实务的角度,帮大家梳理清楚婚前购房首付的那些关键细节。

<a href=/tag/10/ target='_blank'>新婚姻法</a>首付很重要,但90%的人都忽略了这3个<a href=/tag/138/ target='_blank'>关键点</a>

首付凭证,比你想象的更重要

上周接待的当事人小陈,结婚时父母出了80万首付,现在面临离婚却拿不出证据。银行流水显示的是现金取款,父母转账记录早已丢失。这类情况在实务中屡见不鲜。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前提是——你得证明这笔钱确实是你父母出的。

实务中建议:首付款尽量通过银行转账,备注"购房首付款";如果使用现金,务必让父母在转账时备注"为子女某某支付购房首付款";保留所有付款凭证至少五年。这些看似繁琐的步骤,在发生争议时就是保护你权益的关键证据。

共同还贷,可能改变房产性质

去年处理的一个典型案例:男方婚前支付首付,房产登记在个人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法院判决房产归男方所有,但需要补偿女方婚后共同还贷及其对应增值部分。

这里涉及一个常见误区:很多人认为只要房产证上只有一方名字,就是个人财产。实际上,婚后共同还贷的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应的房屋增值也需要分割。

具体计算方式通常采用"婚后还贷本息总额÷(购房款+应还贷款利息总额)×房屋现值×50%"的公式。以总价300万的房产为例,如果婚后共同还贷100万,房屋增值到500万,另一方可能获得30万以上的补偿。

出资比例,不等于产权份额

最近有个让我印象深刻的案例:一对情侣婚前共同出资购房,男方出首付的70%,女方出30%。分手时女方认为应该按出资比例分割,结果法院却判决女方只能拿回实际出资额。

问题出在哪里?房产登记时只写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女方也没有保留出资证据。根据《民法典》第209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这意味着,房产证上的名字往往比实际出资更重要。

如果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务必在购房合同和房产证上体现双方名字,并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各自份额。否则,未登记方可能面临"出了钱却分不到房"的风险。

父母出资,需要特别注意的法律细节

现在很多年轻人购房都离不开父母支持,但处理不当很容易引发纠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判例,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的性质认定,需要综合考虑出资时间、房产登记、父母明示意思表示等因素。

建议父母出资时注意:如果是赠与,最好通过书面形式明确是赠与给自己子女一方;如果是借款,应当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大额资金流转务必通过银行转账并备注用途。

特别提醒: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出资,如果没有明确表示只赠与给自己子女,很可能被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这个细节往往被很多人忽视。

首付来源,可能影响财产认定

随着信贷政策收紧,法院对首付资金来源的审查也越来越严格。如果首付款来源于婚前个人财产,需要提供完整的证据链;如果来源于借款,需要明确是个人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有个典型案例:男方用婚前积蓄支付首付,但无法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最终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大额资金在婚前单独开立账户存放,避免与婚后收入混同。

对于通过信用贷、消费贷等方式筹措首付的情况,更要特别注意:如果贷款发生在婚前,且用于个人购房,通常属于个人债务;如果发生在婚后,即使只有一方签名,也可能被认定为共同债务。

写在最后

处理了这么多婚姻家事案件,我深感婚前购房首付问题需要未雨绸缪。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只有提前做好规划,保留好证据,才能在发生争议时最大限度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每对准备购房的准新人都应该明白:在感情甜蜜时谈钱确实有些尴尬,但比起日后对簿公堂的伤痛,提前做好法律规划无疑是更明智的选择。毕竟,真正稳固的感情,从来都不惧怕用法律来保护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