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从业超过十五年的刑事辩护律师,我常常需要和当事人、家属乃至检察官、法官,就一个核心问题展开反复的辩论与沟通:被告人的行为,究竟有没有“非法占有目的”?这个看似抽象的法律概念,往往是区分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关键。最近,我在梳理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案例时,第909号案例让我眼前一亮,它就像一把精巧的钥匙,为我们理解这个复杂问题提供了极具操作性的指引。

从刑事审判参考第909号案例看:如何<a href=/tag/178/ target='_blank'>界定</a>“非法占有目的”的<a href=/tag/31/ target='_blank'>司法</a><a href=/tag/54/ target='_blank'>智慧</a>

今天,我不想和你复述枯燥的法条,而是想结合这个标杆性的案例,和你聊聊司法机关在实践中,是如何像侦探一样,通过行为人的“蛛丝马迹”,去透视和认定其内心深处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这不仅是法律技术的展现,更是一种平衡法理与人情的司法智慧。

迷雾中的核心:为何“非法占有目的”如此重要?在刑法中,特别是诈骗类犯罪、合同诈骗罪、职务侵占罪等财产犯罪里,“非法占有目的”是构成犯罪的主观必备要件。简单来说,光有“骗”或“拿”的行为还不够,还必须证明行为人从一开始或在过程中,就没打算归还,意图永久性地剥夺他人的财产所有权。

然而,人的主观意图藏在心里,如何证明?这成了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点。如果标准过严,可能导致真正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如果标准过宽,又可能将民事纠纷、经营失败甚至是一时资金周转困难的行为不当入罪。第909号案例的价值,就在于它系统性地梳理了认定这一主观目的的客观判断标准,将“主观见_x0008__x0008_之于客观”的原则落到了实处。

909号案例的启示:一份客观行为的“体检清单”该案例虽然涉及具体案情,但其提炼出的裁判要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它告诉我们,判断是否具有非法占有目的,不能仅听被告人的一面_x0008__x0008_之词,而要综合考察其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获取财物后的款项去向、违约后的态度以及未能履约的原因等全过程、多方面的客观事实。

第一,审视“起点”:签订合同时的履约能力与真实性。这是判断的起点。如果行为人在签订合同、出具借条时,就已经资不抵债,虚构了根本不存在的担保物或项目,或者隐瞒了自身已无履行能力的重大事实,那么其“空手套白狼”的意图就比较明显。例如,一个公司早已停产,法定代表人却以采购原料为名签订巨额合同收取预付款,其初始动机就值得高度怀疑。

第二,追踪“流向”:财物到手后的实际用途。这是最具说服力的证据_x0008__x0008_之一。款项是否用于合同约定的正当用途?如果收款后立即用于挥霍、偿还个人无法公开的债务、进行高风险且与合同无关的活动(如赌博、投机),甚至直接抽逃隐匿,那么所谓“用于经营”的辩解就十分苍白。资金流向是行为人真实意图最诚实的记录者。

第叁,观察“态度”:违约后的表现与补救努力。事后的态度是重要的参考。是积极沟通、寻求延期、提供新的担保,还是直接失联、更换联系方式、转移资产?真正的经营困难者通常会竭力维持信用,而具有非法占有目的者,往往在目的达到后便“人间蒸发”,对债权人的追索采取消极逃避的态度。

第四,探究“原因”:造成损失的根本缘由。未能履约,是因为不可抗力、市场风险的正常商业损失,还是行为人故意制造的骗局?如果所谓的“项目”本身是子虚乌有,或者行为人根本未做任何实质性的履约努力,那么所谓的“经营风险”就无法成为免责的理由。

从理论到实践:避免两个常见的认知误区在理解了909号案例提供的框架后,我们还需要警惕两个常见的误区,这能帮助我们更公允地看待一些边缘案件。

误区一:只要事后有还款意愿或打了欠条,就不构成犯罪。这种看法是片面的。非法占有目的的认定,侧重于行为发生时及此后的行为模式。如果行为人在根本无履约能力的情况下骗取财物,即使事后迫于压力出具了欠条或口头承诺还款,其先前的诈骗性质已然成立。事后的态度可能影响量刑,但通常不改变对先前行为性质的认定。

误区二:公司经营失败还不上钱,就是合同诈骗。这是另一个极端,容易混淆经济纠纷与刑事犯罪的界限。市场经济本身充满风险。如果行为人确实将资金用于合同约定的正当经营活动,由于管理不善、市场行情突变等客观原因导致亏损无法偿还,这更多属于民事违约的范畴。刑法应当保持谦抑性,不能成为解决所有债务纠纷的工具。909号案例的精神,正是要求司法者严格区分这两者,防止客观归罪。

给普通人的提醒:交易中的风险防范聊完专_x0008_业的司法认定,我也想给屏幕前可能参与经济活动的你一些实在的建议。理解这些规则,不仅有助于读懂法律故事,更能保护自己。

在签订合同、发生大额资金往来前,不妨在心里做一次简单的“背景调查”:对方的公司是否正常经营?涉诉信息多不多?所谓的项目或抵押物是否真实可查?对于付款,尽量采用分期支付,并将款项用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保留好支付凭证。一旦发现对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资金或出现失联苗头,应当立即警觉,固定证据(如沟通记录、银行流水),及时寻求法律帮助,而不是一味等待。

法律并非遥不可及的天书,它是一套建立在常情常理基础上的规则体系。《刑事审判参考》第909号案例所彰显的,正是这种将抽象法律原则转化为具体生活逻辑的智慧。它要求司法者像一位严谨的裁判,综合全案证据,穿透行为表象,去探寻最接近事实的内心真相。timi天美传孟若羽每一个社会成员而言,了解这些规则,意味着我们能更清晰地看清交易的边界,更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权利,也更能理解法治社会中对“罪”与“非罪”那份审慎而负责的权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