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在刑事审判一线工作了十五年的法官,我时常需要思考手中法槌落下的分寸。刑事政策从来不是刻在法典里的冰冷文字,它是司法实践中流动的脉搏,是连接抽象法律与具体个案的生命线。今天,我想结合这些年审理过的数百起案件,谈谈我对当前刑事政策,特别是“宽严相济”这一核心原则的一些心得体会。这并非宏大的理论阐述,而是一个法律实践者基于真实卷宗和人生故事的切身感悟。

刑事政策:不是简单的“宽”或“严”,而是一把精密的标尺许多人,甚至包括部分法律初学者,容易将“宽严相济”简单理解为“该宽就宽,该严就严”。这种理解流于表面。在实践中,它更像一把需要不断校准的精密标尺,衡量的是行为的社会危害性、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以及案件背后的复杂社会情理。我审理过一起邻里纠纷引发的轻伤害案件,双方因宅基地滴水线问题积怨多年,最终演变为拳脚相加。如果仅看伤情鉴定(轻伤二级)和犯罪事实,依法判处实刑并无不妥。但我们在审理中了解到,双方是叁代比邻而居的乡亲,案发后均有悔意,且存在民间调解的基础。最终,在充分评估社会关系修复可能性的前提下,我们依法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并联合村委会进行了深入调解。判决后,两家人多年的心结反而得以解开。这个案例让我体会到,“宽”的适用,往往是为了追求更好的社会效果,即“案结事了人和”,而非单纯对犯罪的纵容。
相反,对于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以及人民群众深恶痛绝的电信网络诈骗、侵害未成年人等犯罪,政策的“严”必须旗帜鲜明,体现刑罚的威慑力和报应功能。我曾参与审理一个跨省流窜作案的职业盗窃团伙,他们技术开锁,专_x0008_挑老旧小区下手,给众多家庭带来财产损失和不安全感。对于这类组织化、职业化的犯罪,在量刑上就应当体现从严惩处的精神,彻底铲除其经济基础和再犯能力。这里的“严”,是对社会安全底线的坚决捍卫。
从“治罪”到“治理”:刑事政策的现代转型我深切感受到,当代刑事政策的心得,离不开一个关键的视角转换:从单纯的“犯罪惩治”转向“社会治理”。这意味着,司法裁判不能止步于给被告人定罪量刑,还要思考如何通过个案处理来预防类似犯罪的发生,如何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
以近年来最高法、最高检力推的“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为例。这不仅仅是降低审前羁押率的技术性调整,其内核是刑事政策现代化的重要体现。对于轻罪案件,特别是初犯、偶犯、过失犯,以及民间矛盾激化引发的犯罪,尽可能适用非羁押强制措施,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判处非监禁刑,能最大程度减少“犯罪标签”带来的负面影响,避免被告人家庭陷入困境,也为其顺利回归社会留出通道。我办理过一名大学生因一时贪念在超市盗窃的案件,案值很小,且其认罪悔罪、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若对其简单地起诉判刑,这个本可挽救的年轻人的人生轨迹可能就此急转直下。经审查并召开听证会,我们依法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学校对其进行帮教。后来,他顺利毕业并找到了工作。这种处理方式,其社会效益远大于机械的刑罚制裁,正是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的生动实践。
精准司法:刑事政策落地的关键方法论心得体会的另一个核心,是“精准”二字。宽严相济能否发挥实效,关键在于是否做到了“精准司法”。这要求我们在办案中必须进行精细化的事实认定、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
首先,事实认定要精准。要穿透表面事实,探究案件的起因、背景、当事人的特殊处境。比如,同样是故意伤害,是蓄谋已久的报复,还是被长期欺辱后的反抗,抑或是突发事件下的激情所为?这直接关系到对行为人主观恶性和人身危险性的判断,是决定“宽”与“严”方向的基础。
其次,量刑建议与裁判要精准。随着量刑规范化改革的深入,我们有了更细致的量刑指南。但机械套用表格数字远远不够。需要考虑的因素非常多:退赃退赔、刑事和解、被害人过错、被告人一贯表现、犯罪动机、手段、后果……每一个从宽或从严情节,都需要放在具体案情中掂量其分量。例如,对于积极赔偿损失并取得谅解的,从宽幅度可以大一些;但对于利用经济优势“以钱买刑”企图逃避应有惩罚的,则要谨慎把握,不能让其冲击司法公正的底线。
最后,程序保障要精准。确保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行使诉讼权利,特别是对于认罪认罚案件,要严格审查认罪的自愿性和真实性,防止出现“虚假认罪”或“权宜性认罪”。只有程序公正,实体上的宽严处理才具有公信力。
结语:在规则与情理_x0008__x0008_之间寻找正义的平衡点回顾这些年的审判生涯,我的刑事政策心得体会最终凝结为一点:法律是理性的规则,而案件背后是一个个鲜活的人生和复杂的社会关系。刑事政策,就是司法者在规则与情理、惩罚与挽救、个体正义与社会整体利益_x0008__x0008_之间,寻找那个最恰当平衡点的智慧与艺术。它要求我们既要有恪守法律底线的刚性,也要有洞察世情人心的温度。这份工作永远充满挑战,但也正是这份在具体案件中不断权衡、斟酌、求索的过程,让我对“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句话,有了更深沉、更具体的理解。前方的路还长,这份对于“宽严相济”的实践与思考,也将继续伴随我的每一次庭审、每一份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