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执业十年的民商事律师,我每天都会接到各种对于名誉权的咨询。最近叁年,一个明显的变化是:越来越多普通公民开始主动询问"诽谤罪刑事自诉"的可能性。当有人在微信群散布你出轨的谣言,当竞争对手在行业论坛捏造你公司财务造假,当前伴侣在社交媒体曝光所谓"黑历史"——这些看似"只是说说"的行为,实际上可能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

上周我接待了一位小学教师李女士。她的照片被恶意拼接后配上不堪的文字,在本地家长群中疯传。尽管她立即澄清,但"那个和校长有染的老师"的标签已经撕不下来。"律师,我能不能告他们诽谤罪?"她红着眼睛问我。
答案是肯定的。根据刑法第246条,诽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而"刑事自诉"意味着受害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不需要经过公安机关或检察院。
诽谤行为要构成刑事犯罪,需要满足"情节严重"这一要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解释,具有下列情形_x0008__x0008_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情节严重":
- 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
- 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
- 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
- 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我去年代理的一起案件中,某公司高管因同事散布其"收受回扣"的谣言,导致该高管被停职调查,最终患上重度抑郁症。我们收集了微信群聊天记录、医院诊断证明等证据,成功提起了诽谤罪刑事自诉。
许多当事人会困惑:是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还是直接走刑事自诉程序?
民事诉讼主要解决经济赔偿问题,而刑事自诉追求的是让诽谤者承担刑事责任——可能面临叁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刑事判决的震慑力远大于民事赔偿,能够从根本上制止诽谤行为的继续发生。
更重要的是,刑事程序中的证据收集往往更为有力。法院在审理刑事自诉案件时,可以依据当事人申请调取被告人的身份信息、网络平台的后台数据等关键证据。
第一步是证据固定。你需要保存所有诽谤内容的截图或录屏,记录发布时间、传播范围。必要时可以通过公证处对电子证据进行公证保全。
第二步是确定被告人。网络匿名不是护身符,你可以申请法院要求网络平台提供侵权人的实名认证信息。
第叁步是撰写刑事自诉状。自诉状需要明确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清单、法律依据,并提交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来说,由犯罪地或被告人居住地法院管辖。
我经常告诉当事人,证据链的完整性决定案件成败。以最近胜诉的一起案件为例,我们不仅收集了微信群聊记录,还获取了群成员人数证明、其他群友的证人证言,以及被害人因诽谤导致焦虑症的就医记录。
提起诽谤罪刑事自诉确实面临一些现实困难。证据收集不易、程序相对复杂、诉讼周期较长,这些都是当事人需要考虑的因素。
但是,2023年某地法院审理的一起案件给出了积极信号:一名女子因在抖音上发布多条视频诽谤前男友,被判犯诽谤罪,处六个月有期徒刑。该判决明确认定,通过短视频平台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符合诽谤罪的构成要件。
法律正在适应网络时代的新挑战。随着司法解释的不断完善和司法实践的持续积累,诽谤罪刑事自诉正在成为维护公民名誉权的有力武器。
当你的名誉被恶意践踏,当澄清声明显得苍白无力,法律赋予你的刑事自诉权就是最坚实的后盾。这不仅关乎个人的尊严恢复,更关乎建设一个不敢诽谤、不能诽谤的社会环境。作为法律人,我始终相信:让诽谤者付出代价,就是对善良最好的保护。